首頁 > 科幻小說 > 狐朋仙友 > 第一百九十三章 附身丹宦(28)慶白銀第6更

第一百九十三章 附身丹宦(28)慶白銀第6更(1/2)

目錄

上回書說到,做鴇母的總巴不得有恩客能替自家手下的姑娘贖身,自己好從中賺上一大筆身價。

然而老鴇子卻從來不肯主動出面替這個被贖身的姑娘去衙門號房辦理脫籍。

就算明知道這中間有銀子可賺,她也不肯去賺這個錢。

其潛意識裡,未嘗沒有老娘當年為了能脫這個樂籍,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憑什麼這個小妮子幾句花言巧語,輕輕巧巧就能哄得人家替她贖身脫籍?!

這女人只要一起了嫉妒吃醋的念頭,那再想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說服她可就難了。

然而這點有時卻可以反過來利用!

給一個姑娘贖身脫籍,那是這個男人饞人家姑娘的身子。

這點雖情有可原,但老娘我偏生就不讓那個小蹄子如願!

再說,豈有四五個姑娘同時花言巧語地哄一個男人去給她們贖身的道理?

是哪個冤大頭這麼能擺譜兒,一下點四五個姑娘一塊兒陪著自己?

花館裡面居然來了這麼闊氣的凱子,老娘我天天都在大堂里盯著,我咋就沒看見呢?

哼,嘴上說著贖人,背後定是哪個堂子裡的媽媽嫉妒老娘家的買賣做得大,經咱手教養出來的姑娘也模樣俊俏會伺候人。

這是想挖咱的角兒,事先與咱手底下那些姑娘串通好了,假借贖身的名頭來掩人耳目,真當老娘我不知?

好,想贖人是吧?

老娘讓你贖!

不但讓你把人帶走,老娘我還自掏腰包去衙門口打點疏通,給這幾個丫頭脫籍!

屆時誰的花館敢收留她們幾個,老娘就去衙門裡首告,說這家花館拐帶良家婦女,逼良為娼!

要知道,當時朝廷意在肅整民間風氣,這逼良為娼可是得下大牢的重罪!

為了能避開『逼良為娼』這條罪狀,花館的老鴇在向人販牙子買人時,都要在賣身契上寫明這姑娘是因為父母雙雙暴疾而亡。

一口咬定那姑娘因無力替父母料理棺木後事,為盡孝道這才『心甘情願』得進入花館為娼,換取一筆錢來安葬父母。

甭管這個姑娘有沒有這對需要安葬的『父母』,這賣身契都得這樣寫,因為這是經過懂行高人指點的格式!

就和當鋪收當時,一定要在當票上寫明該當『蟲吃鼠咬殘缺不全』一樣。

甭管是否真有蟲鼠去吃它咬它,不這樣寫就不行,容易給自己招惹官司。

這老鴇之所以會心甘情願得自掏腰包去替那幾個被贖走的姑娘脫籍,為得就是這幾個姑娘當年被賣入花館時,寫下的那張賣身契上有『賣身葬雙親』這幾個字!

敢問這位姑娘,你十年前賣身入樂籍是為了安葬雙親,那你十年之後好不容易才脫了這樂籍,卻為何又在另一家花館再張艷幟?

敢問姑娘這次可還是要安葬爹娘?你哪來得這麼多需要安葬的爹娘?還敢說自己不是受人逼迫!

老娘這次不但要給那個背後算計咱的老豬狗吃癟,還要給這幾個膽敢吃裡扒外的小蹄子好看!

看誰今後還敢收留她們!

老娘今遭就是要給手底下的姑娘好生立一個規矩,這就是和外人勾結算計老娘的下場!

只見王管事衝著楊從循微微一笑:「而王某的這條計策,就是故意要讓鶯歌館的李媽媽往歪處想。

她想得越歪,那後面的事情就越省事。

依王某之見,咱們不但贖人時只索賣身契,閉口不談那脫籍之事,而且贖人的時候還不能全給現銀,最好能摻雜上一點這個花館私鑄的花錢,徹底讓那李媽媽坐實了懷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