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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附身丹宦(25)慶白銀第3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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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書說到,那躲藏在夜壺寄魂木當中的附身老鬼劉兆璘開口求楊從循和胡三出手搭救徐少游與春妮這對苦命鴛鴦。

而報酬就是自己從此就待在寄魂木里給楊從循他們打一輩子白工……絕不食言!

考慮到劉兆璘他生前是一代名醫,這肚子裡面有貨真價實的醫術,所以他許下得這個價碼還是比較有份量的。

再加上楊從循他因為先前火燒鶯歌館的事情心中有愧,就鬆口答應了劉兆璘。

然而胡三他卻有些捨不得這筆贖人的銀子,於是跟劉兆璘打商量說,你看咱直接上門把人給搶出來如何?

不出意料的,劉兆璘想都不想就直接否決了小狐狸的提議。

他還警告楊從循和胡三,說這鶯歌館的鴇母在當地有些門路勢力。

徐家父子是每天要在人流往來密集之處說書掙錢的曲藝人。

就算徐家真能帶著春妮兒逃離承德,也難保將來不被鴇母的眼線發現,到時還是會遭人家的毒手。

聽劉兆璘講,要想讓春妮她平安脫險,一來要從鴇母手裡拿到那張寫有春妮姓名的『賣身契』。

二來得讓鴇母心甘情願得領著春妮去縣衙負責登記本地居民戶籍的號房書吏那裡,將春妮隸屬樂戶的樂籍更改為尋常百姓的民籍,即所謂的『脫籍』。

辦完這兩點,春妮她才算真正脫離火坑,從此可以抬起頭來當一個正常人了。

也只有這樣徐少游的父親才會同意她嫁給徐少游為妻。

『樂戶』屬於倡優賤籍,名下不得有土地田產。

而由樂戶生下的子女,自降生就是倡優賤籍,連家業都沒資格繼承享受的!

聽劉兆璘講,從古至今商賈人家但凡瞧上花館院子裡的女孩,肯掏銀子幫人贖身的多,但真願幫著給人家一併『脫籍』的,那就太少太少了。

就算老爺肯點頭,家裡的正房多半也不答應。

然而這些只贖身卻不得脫籍的女孩從此就成了再也見不得光的黑戶。

若是那戶贖她的人家肯這樣養她一輩子,那倒還好。

就怕等人家女孩韶華老去青春不再,這戶人家就狠心翻臉得將人家趕出門外。

屆時這個苦命的女孩就算不餓死街頭,也會再度淪落火坑!

「如果只要搞到賣身契就算救了雁翠兒,那劉某早就動手了。

反正尋機附在那花館帳房身上不是什麼難事,順道再偷張紙也是小菜一碟。

可『脫籍』這關怎麼過?

劉某一沒附身過女人,二沒經手辦過『樂戶脫籍』的事情。

萬一在附身鴇母時,一不留神把事情搞砸了,回頭再讓李媽媽起什麼疑心,雁翠兒可就萬劫不復了!」

劉兆璘告訴楊從循和胡三,只把春妮贖出鶯歌館也許幾百兩銀子就能辦到。

但要是再想幫著女孩脫籍,這些銀子再翻一番也不見得能解決問題。

須知這樂戶不但是賤籍,本身還是受官府管轄的捐戶,這身上壓著衙門按人頭攤派下來的花捐雜稅。

今年清掉一個樂籍,來年就少收一筆花捐銀子,這得花多少銀子才能將這衙門上下都打點得通?

更不用說這裡面還夾著一個將錢文看得比天還大的老鴇!

原本劉兆璘是想打算在鶯歌館裡物色一個合適的『凱子』,之後再尋機在那人酒菜中下點特殊的『佐料』。

這樣等那人吃罷酒菜再回房上床高樂時,多半就會中馬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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