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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衙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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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水滸劇情中草寇橫行州縣,就認為真實大宋如後世美帝一樣民間兵器泛濫。

實際上,大宋對民間兵器的管控還是比較嚴格的,這也是徐澤上梁山後,一直沒有打造兵器的原因之一。

本朝立國之初,由於五代的持續混戰,兵賊盜匪遍地,民人紛紛結宅建塢,習武治兵以自保,國家又因急劇擴張,官吏嚴重不足,對民間治安的管理力量很弱,所以,最初是允許甚至鼓勵民戶持有武器自保的。

但自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始,朝廷就屢次詔令禁兵,除了弓、箭、刀、短矛、盾牌「五兵」不禁,其他兵器裝備則一概禁止,尤其是長矛、盔甲、弩等軍用兵器。

而靠武力開拓之地、剛發生叛亂的地區等,為了防止叛亂再起,則是連「五兵」也要禁止。

首都東京城內,除了官員和兵將可以按照有關律令持有相應的兵器外,其他人員一概不能持有兵器。而因戰事頻繁的陝西諸路和一些治安複雜的地區,官府則會有條件的放開禁兵管制,以增強當地自衛能力。

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朝廷推行保甲法,要求兩丁以上的民戶每家一人為保丁,必須自備弓箭兵器,由於長期禁兵,民間弓箭不足,導致弓箭價格大漲,一張弓的價格達到一千五百文,十支箭的價格也達到了六七百文,一些民戶甚至不得不變賣家產購買弓箭。

哲宗時,朝廷又規定保丁的兵器除了冬天訓練的時候拿出使用,其他時間段一律收繳庫藏。

今上大興土木後,國力耗損,民怨漸起,各地又進一步嚴管,一些路、州乾脆將所有武器收繳,並取消了有關的軍事訓練,連民間的弓箭社也一併解散,並禁止民間學武。

但實際上,這一禁令執行的並不徹底,徐澤攜帶長槍從延安一路到達梁山,也沒見人將其拿下(當然,也有徐澤處事謹慎,從不攜帶利刃進城的原因),而在嚴格禁兵的東京城,徐澤就發現了孫羊正店旁,一家武器店便光明正大的營業,生意還相當不錯。

梁相公的牽制之舉,反而解決了自己的難題,徐澤為此沾沾自喜,卻不知朝廷對和其同時呈於御前的董舜咨、董彥博二夷部的安置意見:以保州地改設祺州,董舜咨為刺史,尋遷觀察使;以霸州地設亨州,董彥博為團練使、留後,遷節度使。詔成都給居第、田12頃。二州經費歲用錢12100緡,米麥14700石,絹2850匹,綢布、綾綿、茶、鹽、銀等不預,後皆為砦。

嗯,朝廷對歸化之民,就是如此內外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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