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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想聽聽我的新歌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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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飯後,曹吾和巴圖鑽進了小錄音室。

老爸當年買房裝修時,專門留了間客房裝了間小錄音室。

那是十幾年前,光是裝這錄音室的錢都夠再買一套房子了。

老爸是一名配音演員,也是聲音工作者,在家裡弄一間小錄音室很方便,他好幾個GG配音的小樣都是在家裡錄的。

平日裡,老媽早上也會在錄音室里開嗓,住在小區里十多年,曹吾家從來沒有因為聲音和鄰居出現矛盾,可見老爸還是挺有遠見的。

錄音室里有合成器、音響和巴圖的一套電子鼓。

曹吾調試著吉他,巴圖問道:「你真要退出張浩哲的樂隊啊?」

上午課間的時候,曹吾就跟巴圖講了這件事。

頭也沒抬,曹吾答道:「退了。」

巴圖撓了撓腦袋,不解道:「你捨得?」

「這有什麼捨不得的?」曹吾笑道:「沒二兩醋我還不吃餃子了?」

「嘿嘿!也是!」巴圖樂了。

「對了。」曹吾轉過身來,看著巴圖:「咱倆組個樂隊吧!」

「咱倆?」巴圖有些意動,但又不好意思道:「我這三腳貓的水平,還是算了吧!再說,我爸估計不會同意的。」

巴圖的爸爸和曹吾的老媽都是從事音樂行業的,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吃這碗飯他們最清楚。

如果真的有超人一等的天賦,他們一定不會幹涉孩子的學習方向的。

但就是因為知道自己的孩子音樂天賦比較普通,他們才會不同意曹吾、巴圖走藝考路線。

曹吾的音樂天賦只能算一般,至少目前表現出來的是這樣。

而巴圖甚至還不如他。

無論任何行業,天賦遠比人們印象中更加重要。

那麼多音樂家庭,也只出了一個穿越者般的的妖孽莫扎特。

但擁有超絕天賦的天才畢竟只是少數,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勤能補拙絕對比天賦異稟來得更加現實有效。

曹吾覺醒天賦比較晚了,玩樂隊五年後才一朝頓悟,勉強一腳踏進了大門,算是入了門。

而巴圖則是勤能補拙的典範。

他從沒有像曹吾頓悟那樣,技術,思想,理解全面爆發性提升。

但他就像一個堅定的登山者,一步一個腳印,穩步上升,沒有驚喜,但也從來沒有被落下過。

因為重生的緣故,如今的曹吾各方面的水平已經直接進入職業的範疇,巴圖則還處於愛好者的階段。

但曹吾知道,他只是缺練。

「沒關係,玩唄!不然咱每天練還有什麼意義?」

曹吾笑道:「咱們玩點不一樣的。」

巴圖好奇問道:「什麼不一樣的?」

「硬搖滾聽過嗎?」

「硬搖滾?」巴圖疑惑問道:「是新風格的搖滾嗎?」

如今國內的搖滾還處在迷幻搖滾的巔峰期,國外也是如此。

雖然這個世界中披頭士樂隊並沒有出現,但在八十年代,還是有一支名叫the goose的英國樂隊火到了美國,形成了「大不列顛入侵」的搖滾文化,滋生了一大批樂隊出現。

他們追隨著大鵝樂隊(the goose)的腳步,開創了風靡至今的迷幻搖滾浪潮。

迷幻搖滾孵化了影響了全世界的兩種音樂風格,硬搖滾和重金屬。

這個世界中曹吾喜歡的那支滴血琴弦樂隊的歌就有點往重金屬方向走的意思,可以聽得出他們在編曲上小心翼翼的嘗試,只是不夠激進。

可即便如此,也讓他們直接衝到了華語音樂榜的榜首,成為了今年華語樂壇冉冉升起的新星。

而在曹吾的腦袋中,有大把經典成熟的硬搖,重金屬歌曲,如果全部製作出來,恐怕整個世界的樂壇都要被他一個人掀翻了!

「對,想不想聽聽我寫的硬搖滾新歌?」

曹吾挑了挑眉毛,巴圖可是個絕對的重金屬狂熱愛好者,尤其是死亡金屬,更是他的心頭好,只要讓他感受過重型音樂的魅力,哪怕讓他獻出菊花,他也要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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