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重生之殿堂樂隊 > 第一章 重生

第一章 重生(1/2)

目錄

啪!

腦殼一痛,曹吾一個激靈甦醒過來,耳畔卻聽到一陣鬨笑聲。

左右一看,曹吾愣了。

老子變夏洛了?

午後的陽光金燦燦的灑滿教室,即便開著窗戶也是悶熱無比。

身旁一個個似曾相識的面孔正帶著或善意,或幸災樂禍的笑容,看著直起身子的曹吾。

講台上,一個矮胖的中年男子,半低著頭,從眼鏡上方冷冷瞪了他一眼,慢里斯條的說道:「我們繼續講,『一雙丹鳳三角眼,兩彎柳葉吊梢眉,身量苗條,體格風騷,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啟笑先聞』,這是王熙鳳一出場時的描寫,其中最重要的一句是『丹唇未啟笑先聞』,這也反映出了王熙鳳的性格特點……」

同學們都將注意力轉回課上,此時的曹吾才回過神來。

嘶!

他倒吸一口涼氣,看著指間的一根頭髮,心情複雜無比。

自己真的穿越了,重新回到了高中時的課堂。

真是事事難預料,就好像如今秀髮如林的自己,壓根不會想到二十年後,自己也會變成個『四周鐵絲網,中間溜冰場』的謝頂人士。

捏著烏黑亮麗的頭髮,曹吾心痛無比。

為什麼要手賤,用一根腦殼頂部的頭髮來驗證?

拔一根掉十根,頭頂這是稀缺資源啊!

轉移了下注意力,慌亂的心情有所緩解,曹吾用胳膊肘搗了下身旁的眼鏡男:「那個……同桌,今天是幾月幾號來著?」

「9月3號。」眼鏡男眼睛看著黑板,口角小聲回答。

「10年?」曹吾試探問道。

眼鏡男快速瞥了他一眼,吐槽道:「大哥,你睡傻了?今年是09年啊!」

「哦哦!記錯了,記錯了。」

曹吾將日期和記憶進行對照,很快找到了記憶節點。

2009年九月份,是高二的上學期,剛剛開學沒幾天。

因為自己選了文科班,所以不得不和熟悉的朋友同學分開,來到了一個全新的班級。

也正是因為這次分班,自己才碰到了一直合作將近十年的樂隊成員們。

坐在第一排,梳著雙馬尾的小蘿莉,名叫王樂樂。

她穿著最小號的校服,依舊顯得大,小腦袋幾乎要被後桌的書擋嚴了。但雖然個頭小,她可百分之百是個高中生,而且還比曹吾大四個月。

只見她躲在老師的眼皮下,小腦袋一探一探的,曹吾不用看都知道,她準是在桌上碼放的書本中間插了根棒棒糖舔著吃,像只貪吃喵糖的小貓。

她是未來曹吾樂隊中的貝斯手,而且她可不是那種只會根音的邊緣貝斯手,人家手底下可是有真功夫的,slap玩的賊6。記得當時樂隊面試的時候自己被震得不輕,以至於排練時自己要求做主音吉他還有些心虛,畢竟從技術而言,當時的自己是絕對趕不上這小丫頭的。

雖然圈裡流行黑貝斯手,但大家心裡清楚,要想組個能上得了台面的樂隊,一個好的貝斯手是不可或缺的,否則連一首歌都排不出來!

在一首歌中,鼓負責節奏,貝斯負責旋律,兩者配合的和諧程度決定了整首歌表現水平的高低,在和聲編排中,貝斯尤為重要。

貝斯負責樂曲的低頻聲部,雖然大多數聽眾甚至不會察覺到貝斯的存在,但貝斯就像是一棟建築的地基,只有地基打穩了,上方的建築才能設計出各種花樣來。

在普通人眼中,貝斯手或許是可有可無的角色,但在音樂人眼中,尤其是需要現場演出的樂隊來說,貝斯手絕對是現場感的來源之一,僅次於鼓手。

樂隊解散後她去哪了?好像移民去芬蘭了,從那之後就再沒見過她。

目光靠窗位置,那個正低著頭專心致志用小剪刀修剪指甲的小白臉叫盧青松,是樂隊的鍵盤手,也是樂隊中唯一出櫃的成員。

若說沒有存在感,鍵盤手和貝斯手絕對是難兄難弟,甚至更加悲催,至少貝斯手還能在台前甩甩頭髮,而鍵盤手則只能躲在舞台黑暗角落苦逼的忙活。

尤其是在重金屬、硬核朋克愈發流行後,鍵盤手的地位愈加每況日下,甚至給大多數人的感覺就像個效果器。

但在一個配置完善的樂隊中,鍵盤手絕對是樂理知識最紮實豐富的一個。

一個樂隊中至少需要五個位置:主唱、吉他、鍵盤、貝斯和鼓,若說這其中哪個位置技術最全面,鍵盤手絕對排名第一。

自從搖滾樂開始盛行,鍵盤手的武器已經由笨重的鋼琴變成了Keyboard,也就是俗稱的電子琴,學名叫音樂合成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