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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小河淌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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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前段時間老媽出差是參加團里文化下鄉的活動,而團里今年搞了不少類似的政績活動,結果評上了先進單位,可以選送兩個節目參與省電視台元旦晚會的錄製。

像這種機會,肯定有一個節目得是集體節目,例如大型歌舞類型的,讓大部分團里演員都能露露臉。

而另外一個,就是所有人競爭的目標了。

作為一個歌手,對更大舞台的渴望是正常的,張佳倩也不例外。

她的實力在團里的歌唱演員之中也是拔尖的,但前幾天她忽然聽說,團里另一個年輕女歌唱演員宋歡請動了省里著名的作曲家,音樂大師霍猛出山,幫她寫了一首新民歌。

霍猛的大名全HN省的人都耳熟能詳,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成名至今,他寫出了無數首膾炙人口的民俗歌曲,宋歡能夠請動他出山,幾乎已經鎖定第二個節目的名額了。

張佳倩這些天的壓力很大,便想去老師那裡再強化一下唱功。

然而,她有自知之明,到了她這個歲數,唱功、嗓音等條件基本上都已經定型了,想要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絕非一夕之功。

而且,論起唱功來,她還是要比宋歡要強出一絲的。

都是科班出身,實力相差不大,如同宋歡是那種天賦絕佳的人,也不會到市歌舞團來。

當兩者硬體實力相近時,軟體實力的差距就很明顯了。

適合放到晚會演出的歌並不算少,而且基本上都是經典好聽的曲目。但問題是新歌產出太少了,這麼多年,大小晚會,幾乎把能唱的歌都唱了一遍,別說觀眾聽著審美疲勞,就連歌手自己都快唱吐了。

這個時候,一首好聽而又有水準的新歌出現,產生的殺傷力是巨大的。

而這個時候,如果她還去唱那些唱了幾百遍的經典曲目,是絕對競爭不過宋歡的。

「跟你說一說,心裡舒服多了。」張佳倩摟過曹吾的腦袋,盤了兩把,呵呵笑道:「我也想清楚了,讓她們爭去吧!我要好好陪我的寶貝兒子!」

「哎呀!輕點兒!輕點兒!」曹吾從老媽的魔爪下掙脫,伸手捋了捋頭髮。

「嘿!老媽摸摸頭不行啊?」

「我的頭髮很寶貴的。」曹吾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再次擁有了一頭秀髮,自然珍視無比。

「切!瞎講究!」張佳倩撇撇嘴。

曹吾重又坐回來,看著老媽道:「媽,你想爭這個機會嗎?」

「想倒是想,可也沒用啊!除非我也能找霍大師寫首歌,可那怎麼可能?」

曹吾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找我啊!」

「你?」張佳倩瞪圓了眼睛,上下打量了下他,道:「你照照鏡子看看自己哪裡像大師?」

「媽,瞧你這話說的!」曹吾不樂意了:「你兒子我現在好歹也是正兒八經的音樂人,寫首歌有什麼難的?」

「你那是搖滾,媽媽學的是民族唱法,而且這節目是要上電視的,不能瞎搞,得是民歌才行。」張佳倩解釋了下,隨即不在意的擺擺手說道:「不過沒關係啦!不過是上一次電視罷了,又沒有什麼出場費,我才懶得去呢!在家多給你做點好吃的不是更好?」

曹吾若不是看到老媽眼底那一絲黯然,還真以為她不在乎這次機會了!

不行,這輩子老媽頭一次這麼渴望一次機會,當兒子的怎麼能不幫忙呢?

「媽你等了一下!」

曹吾跳下沙發,跑進臥室里,打開電腦搜索了下後,便抽出樂譜本奮筆疾書起來。

沒一會兒,他便捏著幾頁紙走了出來,遞到了張佳倩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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