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千分之五秒(1/2)
極致明艷的燈光打在人們隨著音樂扭動的身軀上。
幽藍。
血紅。
枯黃。
如同西經路上的魔窟。
舞池中的肉體摩擦,汗水蒸騰,混雜著迷亂和情慾。
飄散的乾冰煙霧冷卻不了舞池中躁動的心,燃到炸裂的電音鼓聲讓人無法思考,純粹被本能驅使,在黑暗中狩獵,被狩獵。
舞台上方,漆黑的山羊頭套下,是一雙沒有感情的漆黑眼珠,仿佛無底的深淵。
嘶啞如同毒蛇吐信般的氣聲低吼從他的口中發出,念出迷幻的詞句。
「Pulling your Tongue~!」
「Cut your fingers~!」
「I「m the Devil~!」
「Welcome!to my world~!」
邊緣的卡座旁,曹吾的臉在變幻無常的燈光下顯得忽明忽暗,看不清表情。
「拔掉舌頭!剪斷手指!這首地獄是黑山羊一貫的開場曲目。」李啟文晃著腦袋,大聲給曹吾科普道:「他就是這種黑暗邪惡的風格,超級屌!」
李雪則已經玩瘋了,就差爬上桌子跳了。
曹吾盯著台上的「黑山羊」,若有所思,不知在想些什麼。
電子音樂,顧名思義,就是是使用電子樂器以及電子音樂技術來製作的音樂,迪斯科也是早期的一種。
夜店中的舞曲,其實和迪斯科音樂一脈相承,DJ的全稱是Disco jockey,其實是一種職業,並不是音樂風格。它也可以理解成迪斯科舞廳、夜店中的司儀或音樂主持人。
這個時空中的電子音樂還沒有完全從迪斯科舞曲中走出來,占據各大夜店的電音其實還是將一些搖滾樂進行remix後的作品,也就是俗稱的土嗨,原創的音樂其實不算多。
很多時候,能夠做出一首原創的EDM就已經能夠算做專業的DJ了。
而這首《地獄》,在曹吾看來,似乎有些超前。
做電子音樂,說簡單也簡單,說難卻很難。
簡單到它只需要一台電腦,一個耳機就能做,如果你有思想的話。
但如果想要做得精深,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想要做出一首優秀的電子舞曲,你得先熟練掌握製作軟體,包括軟體內各個樂器和效果器。繼而明確你想做的音樂風格的結構和配器特點,期間要研究大量的音色,分析它們是否適合自己的音樂風格。
你要自己編寫和弦,琢磨音色搭配,將它們混合重組……
這不是件容易的事兒。
而且,音樂這東西,需要大量的聆聽,初期階段都是以模仿為主。
很多時候,當你辛辛苦苦做出一首音樂,興沖沖的拿給別人聽,但人家可能很快指出,你的歌和某某大師的某一首賊像,這就構成了抄襲。
能夠發現新天地的都是天縱之才,就比如說台上的這位「黑山羊」。
他的音樂已經形成了自己的風格,雖然稚嫩,但已經可以算得上一首正兒八經的商業EDM了。
不過這不是讓曹吾思索的點,他是發現這首《地獄》中的一小段和弦很像他記憶中黑暗城堡的Master of Disharmony。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