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客串(1/2)
「鏡頭,走。」
「給特寫。」
「Cut!過了!」
章磊從監視器後起身,帶頭鼓掌:「恭喜黑洞樂隊殺青啊!」
劇組工作人員和演員都跟著呱唧,湊熱鬧。
魔都演唱會結束後的第二天,黑洞樂隊就前往了南昌,此行他們是為了客串一部電影。
章磊是個演員出身的導演,正在拍一部講述少年流浪,找尋自我題材的公路電影。
他是何旦的好朋友,這部電影是他們倆一起投資的。
因此,何旦也是發動了身旁的好朋友,來為這部電影幫忙,黑洞樂隊就是來客串一組角色的。
這部電影講的是一個單親家庭的農村少年自學吉他,懷揣夢想,希望將來能成為一個歌手。但因為輟學在家,整日遊手好閒不幹活,他被村里人不齒,被父親嫌棄。
後來,他偷了家裡賣麥子的錢,獨自前往魔都,想要考進專業的音樂學院學習音樂。
他在火車上被偷了錢包,追小偷跑下火車,卻被小偷同夥打了一頓,身無分文的流落在了陌生的城市。
他決定靠著自己的吉他繼續前往目的地。
然而,因為他唱得實在不怎麼樣,賣唱掙不到錢,他只能在路邊燒烤攤上撿人家吃過的剩飯來吃。
攤主大姐可憐他,就請他吃了碗飯,讓他在燒烤攤唱歌。
然而,他唱的歌太老,唱功也很差,不光沒有為燒烤攤招攬生意,反而還煩走了不少客人。
一個駕車穿行華國的流浪樂隊正好在這裡吃飯,聽到他唱歌,也唱了一遍。
同樣一首歌,雙方唱出來完全不是一個水平,少年第一次意識到自己能力的不足,惶恐,羞愧,憤怒的情緒驅使他和流浪樂隊打了一架。
但不打不相識,他也和流浪樂隊認識了。
流浪樂隊得知他是準備前往魔都考音樂學院,便好心告訴他,藝考的時間已經過了,想要考只能等到明年了。
他們好奇少年為什麼連藝考時間都不知道,就敢一個人跑出來考學,但少年卻不回答他們。
流浪樂隊剛好準備前往下一座城市,表示可以把他帶過去。
少年和樂隊坐著車,一路歌唱著來到了下一座城市。途中,他還對樂隊中的女貝斯手產生了一絲情愫,但卻沒敢說出口。
此後,少年又經歷了兩段旅程,最終,他抵達了此行的目的地。
故事的結局中,灰頭土臉的少年在學校大門前駐足良久,看著青春靚麗學生們進出學校,卻默然離開了。
這是一部典型的文藝電影,註定不會賣座,所以,章磊才拉不到投資,自己掏錢拍攝。
出演這部戲的演員沒有一個明星大腕,但很多都是話劇出身的實力派。
片中唯一出名的,就是客串流浪樂隊的黑洞了。
章磊自己說是想表現貧富教育差距,以及通過網際網路認識到階級壁壘的普通人的無力感。
曹吾是挺喜歡這個劇本的,但他不喜歡那個結局。
章磊設計的最後一組鏡頭是少年在燈紅酒綠的都市霓虹間穿行,背著吉他來到了大橋上,一輛車經過,他的身影消失,隨後傳來了落水聲,意思是少年自殺了。
曹吾不喜歡這個結局,他認為,既然少年敢於獨自一人闖入陌生的城市,並且一路歷經曲折,來到了目的地,他是不缺勇氣的,這樣窩囊的死去是對他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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