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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我們值那個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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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吾點點頭,算是接受了她的解釋,又問道:「那如果是分成合約,給我們的比例是多少?」

牛莉怕言多有失,索性直接說道:「百分之三十。」

曹吾模稜兩可道:「行情價……」

牛莉心弦一松,微微一笑,剛要開口,曹吾卻接著說道:「但是低了。」

牛莉一愣,搖搖頭笑道:「看來曹吾你比較了解音樂行業,你剛才也說了,百分之三十已經是行業里給新人最高的比例了……」

「沒錯。」曹吾再次打斷了她:「但你也說了,那是給新人。」

牛莉樂了:「我知道,你們最近又發了一首新歌,但兩首歌在行業里真的還只能算新人。」

曹吾笑笑道:「我沒說我們不是新人,但我們不是一般的新人。」

這話讓我怎麼接?牛莉感覺自己臉上的微笑快繃不住了。

曹吾將合同推了回去,說道:「這合同我們不能簽。」

「為什麼?」盧青松驚訝開口問道。

曹吾解釋道:「你看看權利義務那裡,對公司的限制只有半頁,對藝人的限制卻有三頁多,而且,簽約年限是五加二,就是說合約期是五年,還有兩年的優先續約年限,時間有點長。」

「那些規範限制是為了保護藝人,避免出現負面新聞和便於維護形象。」牛莉繃不住了,趕忙解釋道:「而且,這個五加二的簽約年限已經算低了,一般新人是直接簽八年。」

曹吾知道她沒有完全說實話,音樂圈的黑暗別人不了解,他還不了解麼?

俗稱賣身協議的新人合約,可以說是大部分突然崛起的經紀公司的基石。

就像是古董圈裡的撿漏,花小錢買進來,大價錢賣出去,懵懂的新人就是那漏兒。

被新人合約坑過的明星不在少數,不平等的約束關係也是經紀公司能夠雪藏新人的憑仗。

但他不怪牛莉,在商言商,她是在為自己的東家爭取利益,談不上對錯。

同樣,曹吾是樂隊的負責人,他也得最大程度上為自己的隊員爭取利益。

「所以我才說時間有點長,而不是特別長。」曹吾笑道:「我就直說吧!第一,我們只會簽分成合約,而且,我們的分成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第二,簽約年限必須是一年一簽,可以有半年的優先續約年限;第三,公司不得違背我們個人意願創造人設,炒作緋聞;第四,黑洞樂隊所有的作品版權必須歸樂隊所有;第五……」

曹吾每說一條,牛莉的臉色就黑一分,還沒等他說完,牛莉就已經被氣笑了。

「不可能!就是一流藝人的合約也沒有這麼簽的!」牛莉幾乎要控制不住自己起身離開了,這條件簡直就是獅子大開口。

「你先別急著拒絕。」曹吾微微一笑,說道:「這樣,我們學校明天會有一個活動,是古城樂隊校園行。」

「我聽說了。」牛莉壓著怒火。

「我們樂隊明天會上台演出一首新歌,我們誠摯的邀請你來學校觀看演出,合約的事等演出完再談,好吧?」

牛莉看著曹吾臉上的笑容,很想一拳揍過去。

就這條件還談個屁!她很想拍桌子走人,但不知為何,她的雙腿卻像扎了根一般。

我在猶豫什麼?我在幻想什麼?她自己也說不清楚。

咬了咬牙,勉強擠出一絲笑容,牛莉說道:「很榮幸,那我明天去看你們演出。」

出了餐廳,牛莉婉拒了曹文皓送她回酒店的邀請,搭了輛計程車便走了。

她此刻著實不想和那個獅子大開口的小兔崽子呆在一起。

「你是不是要價太狠了?」曹文皓開車往家走。

曹吾抓緊一切時間寫著作業,頭也不抬的回道:「漫天要價,落地還錢。」

「那要得也太誇張了。」

「不誇張。」曹吾抬起頭,咧嘴笑道:「我們值那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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