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執法者要守法(1/2)
看到齊濱打電話,石任新想要阻止都來不及了。而且齊濱說的話和他做的事,都是按照規矩來的,他也無話可說。
這件案子嚴格來說根本夠不上立案的標準。首先是沒有報案人,按照上頭交代下來的說法,關毅是拿了個偽造的新發明欺騙淮揚市政府。但淮揚市政府並沒有向省廳發來正式的要求調查關毅的公函。
其次就是對於關毅的新發明,上頭也沒有什麼具體的資料,只說是一種類似「水變油」的能源技術,其中一些數據還是從淮揚市的那份源能產業發展規劃上抄下來的。
不過從那些數據來看,石任新也是比較傾向於這個關毅是在搞詐騙的……如果他真有這種技術還不搞個大型的新聞發布會,弄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可以說不管是石任新的懷疑也好,或者是吳盛輝質疑也罷,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關毅他們想要低調的原因造成的。
也正是他和舒康之前商量之後,決定暫時不開新聞發布會,直接和淮揚方面聯繫投資。如此一來就違反了一般人的認知,這種反常也就成了詐騙嫌疑的最大疑點。
齊濱給鄒唯打了電話之後,鄒唯立刻就感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雖然齊濱沒說為什麼要傳訊關毅,但卻很明確的說明了,傳訊關毅的是江南省廳的人。
鄒唯立刻給關毅打了電話,通知他過來接受傳訊。他和齊濱一樣都是例行公事式的通知,關毅掛斷了電話之後,立刻給舒康打了個電話。
舒康接到電話之後也是大吃了一驚,不過他並沒有打電話給齊濱求證,他知道這件案子現在既然海州市局是派齊濱協助辦案的,那他就不方便接電話了。
他想了想對關毅說道:「毅哥,這個事情你先別急,去派出所看看情況再說,我這邊找江南省廳了解一下情況。」
以舒康的關係,都不用打電話給宋伍方,直接就找到了江南省廳的一位領導。
那位領導雖然沒有給舒康透露多少情況,但基本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舒康還是弄清楚了。
就在舒康在四處聯絡打聽情況的時候,關毅到了復興路派出所。不過他不是一個人來的,和他一起的還有一位律師。
「根據法律規定,你們要傳訊我的當事人,我必須在場!」雲信松律師是海州雲海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也是福元坊的法律顧問,他一到就提出了要旁聽整個傳訊過程的要求。
說實話,這趟來海州辦案,石任新感到有種處處碰壁的感覺。不論是海州警方也好,還是現在出現的這名律師,都宣稱是按照法律規定行事的。
這和他這麼多年來的辦案經驗完全不同。原本按照他的想法,只要把關毅帶回南靖,這件案子該怎麼查都是他說了算了,哪裡來的這麼多條條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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