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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錦衣衛被彈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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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就該殺!他們就不配在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包括他們的家人,沒有一個值得寬恕,雪崩之下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他們的家人既然享受了這些不義之財,那麼為其贖罪也是理所當然。

所以從行動開始,朱慈烺先後往刑部遞交了三千多份死刑卷宗,遠超以往。

刑部本來就看錦衣衛不順眼,再加上錦衣衛摻和民事案件,這本就是對刑部的干涉,所以他們乾脆來個不批覆,或者治罪過重,量刑不清等。

錦衣衛自然不幹了,派人催促,刑部乾脆一合計狀告錦衣衛到崇禎那裡。

當然刑部也沒有把三千份卷宗都抬進宮裡,只是在奏章里說了這事,重點還是錦衣衛濫用職權,亂殺無辜等等。

不僅把這次的事件說一遍,還把以往控告錦衣衛的罪責又抄一遍。

所以第二天朝堂上一下子又對錦衣衛開始聲討,滿朝官員有一半都上奏彈劾。

自從錦衣衛恢復以來,這還是第一次被這麼針對,就連朱慈烺都被弄了個措手不及。

崇禎一看到要處斬這麼多人,一下子也驚呆了,要知道大明現在每年秋決殺的人也不過幾百而已。

儒家歷來把仁道放在首位,官府向來也是以命案多少考評地方官員優劣,所以除非十惡不赦之罪,否則輕易不用死刑。

十惡,即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除了這些一般都會從輕發落,甚至可以交錢抵過。

所以三千人的死刑,這個可以和處理魏忠賢之案相提並論了,而且即使魏忠賢案牽連的人比這多,但是殺的人確比這少。

魏忠賢逆案,首逆凌遲者二人:魏忠賢,客氏。

首逆同謀決不待時者六人。交結近侍待秋後處決者十九人。結交近侍次等充軍者十一人。交結近侍又次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交結近侍減等革職閒住者,黃立極等四十四人。忠賢親屬及內官黨附者又五十餘人。

其中劉若愚因為朱慈烺的保舉還免罪了。

所以說這一案稱為崇禎朝第一大案也不為過,即使放在整個大明,也是可以排在前列的大案了。

今天朱慈烺下朝之後就被崇禎留了下來。

行禮之後,崇禎把刑部的摺子遞給王承恩:「皇兒,你看看刑部對錦衣衛濫殺濫用職權的控告。這次不是只是抓個小偷而已麼?為何殺三千多人?

偷個東西而已,怎麼會有這麼大的罪責?這是不是矯枉過正了?」

朱慈烺拱手:「父皇,這三千份卷宗兒臣都看過,這次殺得可不是那些小偷!

這樣吧,錦衣衛那邊還保留著原始卷宗,父皇可以派人調閱,要是父皇覺得這些人不該殺,或者錦衣衛濫殺了,兒臣絕無意見。」

結果就是三天之後,崇禎批覆對這些人處決不待時,也就是說,現在就殺,不用等了!

不僅如此,對於刑部官員又進行了斥責!嘉靖之後,大明就在秋決的基礎上,確立了對於十惡等重罪進行隨批隨殺的制度。

結果這些刑部官員利用漏洞乾脆把所有處決案都拖到秋天再批。

並且對於那些涉及的官員,崇禎也沒有姑息,最重的治同謀之罪,最輕的也是革職永不敘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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