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借船出海(2/2)
羅勇貴道:「就是這麼回事。傅廠長,我給你一算就知道了,去年成品粉絲一斤才多少錢?平均才4毛錢,分級級差3分錢,最好的才5毛出頭。好傢夥,今年地瓜價格翻了一番還多,粉絲得漲到七八毛錢我才能保本,如果再算上工資、水電費這些亂七八糟的,一斤得賣一塊一、一塊二錢才有賺頭,你說誰吃得起這樣的粉絲?」
這年頭,粉絲都是手工製作,基本上5-6斤紅薯出1斤乾粉條。
現在一斤紅薯一毛五,一斤乾粉條的原材料成本就需要7-9毛錢,羅勇貴說賣一塊一、一塊二,也就剛剛保本。
傅松苦笑道:「這事兒我恐怕幫不上什麼忙,說到底是原材料的問題,我也變不出地瓜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
羅勇貴道:「傅廠長,咱明人不說暗話,我是想跟你打聽一下,你有沒有出口粉絲的路子。」
「哦?」傅松驚訝地看著他,「你打算把粉絲賣到國外去?」
羅勇貴攤攤手道:「我也是被逼得沒辦法了。」
傅松道:「不對啊,芝陽的粉絲本來就有出口配額,你為什麼捨近求遠找我幫忙?」
羅勇貴撇嘴道:「傅廠長,出口賺得再多也跟咱老羅沒關係啊,咱只能喝點湯,賺點辛苦錢,大頭都進了市進出口公司的兜里,你說氣人不氣人!」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內實行的是高度集權的對外貿易制度,出口權掌握在少數幾家國字頭的外貿公司手裡,生產企業是沒有出口權,只能把產品交給那幾家外貿公司,統一出口。
改革開放後,對外貿易體制改革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逐漸從高度集權走向分權,從產銷脫節走向產銷融合。
中央逐漸將對外貿易權下放到地方,有的地方成立了以工業部門為主的工貿公司,有的地方成立了以外貿為主的合營公司,也有的地方甚至允許一些生產單位直接經營外貿。
後世常見的外貿代理制度,從1991年國家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以及199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開始起走上法規制道路的,目前還沒影兒呢。
沐城市的對外貿易主要是通過沐城市對外貿易委員會下屬的進出口公司進行,這是一家典型的壟斷企業,只要是沐城轄區內的企業,想要出口,必須通過它來進行。
像粉絲這種特色產品,就是通過這種途徑走出去的,進出口公司可不是開善堂的,開的收購價也就比國內市場價格稍高,至於賺的外匯以及利潤,跟生產企業沒有一毛錢關係。
也難怪羅勇貴要走傅松的路子,實在是被進出口公司給噁心壞了。
另外還有一種途徑,就是外資企業自己做進出口,而遠景集團是正經的港資企業,從一開始就拿到了進出口資格,但只能出口自己的產品,而不能做代理出口,否則國字頭的進出口公司就沒飯吃了。
不過這個限制沒什麼卵用,可以鑽的空子很多,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合資,再複雜點可以搞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