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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4章 權衡利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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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年時間,這些當初以「白菜價」買入的股票,股價少則翻了一倍,多則翻了三倍,再加上短線投資的獲利,譚炳亮現在手中掌握的所有現金和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加起來差不多有40億美元。

當然,股票增值的功勞不能算到卡莉頭上,但即便扣除這部分股票增值,傅松在美國的資產也翻了將近一倍。

比如OT公司,自併購CA公司後,又陸續收購整合了七八家初創科技公司,OT去年一年的營業收入將近12億美元,雖然還未上市,但參考同類型公司的市值,OT公司的估值至少60億美元。

鮑爾斯執掌的風險投資基金收益同樣不錯,他投的幾家科技公司這兩年陸續上市,其中就有今年年初剛上市的思科。

此外,凱薩琳和蕭竹梅的KV公司資產規模擴張迅速,但代價就是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像吹氣球一樣膨脹起來。

將美國的情況匯報完後,卡莉又道:「傅先生,以目前OT公司的發展勢頭,我覺得可以啟動上市程序了。」

「上市?」傅松不置可否,心裡在反覆權衡利弊。

上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募資,同時也是為了獲得大型投資機構的認可、背書和支持,這對於即將發布的作業系統和硬體系統有不少好處。

儘管傅松並沒有將美國作為新系統的主要市場,但繼承了原CA公司衣缽的OT公司卻在美國擁有龐大的B端客戶群,按照之前定下的計劃,新系統發布前,OT公司要完成新系統平台的適配工作,等到新系統發布後逐步為老客戶更新新系統。

無論是適配工作還是老客戶的更新工作,都需要大量的人手和資金,上市籌錢是最好的途徑。

但話又說回來,OT公司一旦上市,必然要允許外人進入董事會,這樣一來,傅松就無法做到一言九鼎,而且OT公司要公開財報,受到證監會、股東的監管。

不過傅松覺得這些都是些小麻煩,最大的麻煩卻是,他再也不能像之前那樣,正大光明地通過離岸公司將OT公司的專利技術「買」走。

他從來沒將OT公司當作自己的嫡系,絕對不會像對待遠望科技那樣,自掏腰包補貼公司,他甚至早已做好了某一天被「強制」轉讓OT公司的心理準備。

所以,一直以來他給OT公司的定位就是「技術研發中心」,順便再賺些「小目標」花,但收購都快兩年時間了,他不僅沒從OT公司拿走一分錢,如果以後不能「買」技術,他還玩個屁!

當然,正大光明地買不行,偷偷摸摸地「買」還是沒問題的,甚至不用諮詢法律顧問,他自己都能想出好幾套方案來規避其中的法律風險,但畢竟沒有以前那麼方便了。

所以,對傅松來說,OT公司上市有上市的好處,不上市也有不上市的好處,至於上市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他一時之間還真想不透。

好糾結啊!

要不就不上市了吧?但如果不上市,那麼資金問題必然將限制OT公司的迅速擴張,反正他絕對不會往OT公司里再投錢的。

而已經到來的1990年代,正是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年代,OT公司必須得打上這趟快車。

那麼就上市?上市融資,OT就有充裕的資金推廣新系統平台,擴大市場占有率,然後……,網際網路泡沫!

對,必須得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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