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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鼓動人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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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抬頭看了眼李承。此時已經凌晨四點半,天光已亮,能看清楚大概模樣,對方應該是個富家子弟,便開口道,「二十萬,RMB,不二價。」

這價格,放在歐美,絕對「白菜價」,放在香江,價格也不算離譜,但在國內,他的價格報得有點「虛」——國內青銅器的價格從未上去過。

「十萬!」什麼不二價,李承才不理會這一套,豎起一根手指晃晃。

「你也是懂行的,這東西就值這個價!你不買,不勉強。」那人的語氣似乎很強硬。

李承卻很清楚,這是自己自找的,剛才就不應該說「付定金,回去取」——這是多明顯的志在必得呀,給對方太好的要價條件。

可是,那可是「秦獻公遷都櫟陽鼓」啊!剛才心情激動,沒能抑制住。

沒錯,那件青銅鼓,在歷史上很有名。

秦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完成大一統的王朝,他們能成功,與其堅毅不拔的意志有直接關係——試問,有哪個國家首腦為了更接近文化中心、權力中心,發動國民,九次遷都?

九次遷移,定都九地,唯有秦國。

前六此遷都,為早期的戰略性東遷,由最初的西戎荒蠻之地,到達了經濟文化高度發達的西周都城腹地,為其隨後的強大奠定了基礎。後三次遷都,則見證了秦國謀求進一步強大進而一統天下的遠大抱負。

其中,從雍城——櫟陽的這次遷都,被歷史學家認為是「秦國雄心初露的遷都」,也被認為是秦國爭霸戰國的起點。

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後,立志收復河西之地(被當時的魏國所占),於前383年在櫟邑修築了櫟陽城作為新都,戰略重心前置,頗有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決心與勇氣。

而在此之前,秦國的都城為雍城,位於今陝省寶雞鳳翔縣,自秦德公元年(前677年)至秦獻公二年(前383年)定都此地,建都長達294年,為秦國定都時間最久的都城。

秦獻公想要發動臣民跟隨自己的步伐遷都,何其困難?這項工作即便放在今天,也是件天大的事情。

有很多人不願意遷都,反對聲音非常之多。

《本記》有載,秦獻公為了這次遷都,特命人在雍城散播傳言,說新櫟陽城如何如何漂亮,土地如何如何肥沃。不僅如此,他還命工匠鑄五十面「櫟陽鼓」,每天安排五十支專門的宣傳隊伍,沿著雍城街巷敲鼓,大肆宣揚遷都的好處——鼓動人心一詞,就是這麼來的!

李承手中的這面鼓,鼓面背部刻有大篆櫟字,有極大可能,就是當時的「櫟陽鼓」!

後世的金石研究類書籍未曾記載,可是,史書給它留下重重的一筆!

這是真正見證歷史的文物!

所以,他剛才有些「失態」。

那人咬緊二十萬不鬆口,李承也有些無奈,想要以抽身離開作勢的方式來還價,可又有些患得患失,自己一放手,萬一立即被其他人買走了怎麼辦?

要知道,剛才自己鑑定時,已經有好幾個人在旁觀,等著自己放手呢。雖然有很大機率,沒有人願意出二十萬買走這面小青銅鼓,可是……萬一有呢?

沒見到等候自己手中青銅鼓的幾個人中,有兩位上年紀的老者麼?萬一他們認出來呢?

沒錯,李承這會正處於「患得患失」的購買疑慮症中。

沒得辦法!正準備開口答應,就聽見旁邊趙帆插話說道,「這位老闆,你的報價很離譜。正因為我們懂行規,才提都沒提這東西的禁忌,你自己捫心自問,這東西它在國內,能賣出這麼高的價格麼?」

一句話驚醒李承。

沒錯,這東西犯忌諱!它絕對是國家文物法明令禁止的物件。

那……自己還要不要買?買回去自己收藏?

李承本質上還是古董商,看中這件物品的藝術價值和文物價值,按照他的經營思維,還是要出給國內,要麼趙帆他們,要麼其它博物館,賣給歐美藏家或者博物館,他心底有疙瘩。

那……問題來了。

這件東西,可是自己當著趙帆的面買下的,自己不可能瞞得過他的。即便他看在交情的份上,睜一眼閉一眼,可自己賣給誰去?至於奇他博物館,其實一回事——趙帆他們其實就是回流貴重文物,豐富國內博物館,只不過幾家國字號博物館搶到大頭而已。

自己總不能以二十萬RMB買下,然後二十萬美金的價格又賣給趙帆他們吧?

李承愕然發現,自己貌似走入死胡同——這東西變成瞬間從至寶,變成雞肋!

趙帆話語一落,那攤主抬頭朝他看了眼,目光中冷森森的,其他三人也站起身來,盯著這邊。與此同時,吳偉拎著大布袋,站到李承身手。

頗有點劍拔弩張的味道。

李承放下這件青銅鼓,拍拍趙帆肩膀,「趙哥,既然老闆不同意降價,那只能說無緣。」

「慢著!就按照你說的價格走!」

那老闆不知怎麼想的,在李承準備離開時,忽然又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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