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仙人跳局(2/2)
倆人在居住地走訪了兩天,意外地得到一條消息——莫霍克黃金權杖並沒有失蹤,而是被洛瓦科家族(約瑟夫布蘭特的後裔)偷偷掩藏起來。
安德烈很喜歡湊熱鬧,聽到這則傳言後,立即來勁了,想要看看這則名動北美的權杖真容,拜託中間人幫忙聯繫約瑟夫洛瓦科(洛瓦科部落酋長的第三個孩子)。
在花費一千美金的「介紹費」後,安德烈和傑夫,見到約瑟夫洛瓦科,一位四十來歲的粗壯印第安人。
約瑟夫洛瓦科對家族是否擁有莫霍克黃金權杖,支支吾吾的。
安德烈照例,金錢開道,以「五千美金」利誘約瑟夫洛瓦科,讓他偷偷將家中權杖偷出來,自己兩人看一眼即可。
約瑟夫洛瓦科答應下來。
就在前天,倆人接到約瑟夫洛瓦科的電話,說可以安排倆人參觀「黃金權杖」。
前天下午,安德烈與傑夫在洛瓦科指定的一處住所,見到傳說中的權杖——一根拇指粗細的鍍金權杖,頂端鑲嵌著一枚巨大的綠松石。
這就是傳說中的「黃金權杖」?
兩人都很失望,安德烈手欠,想要拿起這跟手杖仔細看看,結果悲劇了……鑲嵌在手柄位置的綠松石,直接滾落下來,摔在地上,碎成好幾塊!
這下,事情大條了!
還有更大條的事情發生——當倆人與約瑟夫洛瓦科爭執這件事的責任時,洛瓦科部落酋長帶領一幫人,將住所團團圍住。
人贓俱獲,安德烈與傑夫,攛掇族人,盜取「族寶」的罪名,怎麼也推卸不掉!
更何況,安德烈還弄壞了人家的「族寶」!
賠償一百萬美元,一個大子都不能少!安德烈被扣押,傑夫被放出來籌錢!
事情複雜麼?
在李承看來,並不複雜,就是個「仙人跳」的局——將女色換成「黃金權杖」而已。手端算不上多高明,古董行中設計的騙局,比這精細多了。
可是,事情想要解決,卻並不容易——牽扯到保留地的印第安族群。
關鍵還不是懷俄明州,如果是懷俄明的夏安族,傑夫就不會如此煩躁,而是南達科塔州的蘇族,那邊的印第安族群很不好溝通,州府都頭疼。
州府、警察出面?沒用!毛用都沒有!
印第安族群難搞,與印第安保留地的「自治」與「自決」法令有極大關係。
提到美國的內部矛盾,人們不由自主地會想到「種族歧視」與「黑人的抗爭」。
其實,所謂的黑白之爭,那只是新主人與新房客之間的「名利」之爭,不會動搖美國國本。北美真正的內部不穩定因素,在於印第安族群——北美這座房子的老主人與新主人的「所有權」之爭,這才是致命的。
歷史上,美國與印第安簽訂N次條約,基本上每一條都承認印第安人對北美這座房子的所有權,所以……如果這幫人真的鬧起來,還真的可以從「法理」上顛覆美國。
簡單舉兩個例子。
《拉勒米堡條約》(美國歷史上關於印第安人的最重要的條約之一)第三條規定:考慮到在先前條款中得到的權利和特殊待遇,美國政府同意在該條約批准後保護上述部落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
注意措辭,「美國」及「美國人」,都是被獨自拎出來單獨說明,也就是說,印第安人不是美國人,因此,這份條約更像是一份國與國之間的外交條約。
另一個條款,《密西西比河法令》
1834年6月10日美國國會公布一項法令,確認密西西比河以西全部地區屬於印第安人,未經批准,白人不得在那裡居留和定居,印第安人擁有自治和自決的權力。
也就是說,美國國會曾經以法律條文形式,承認印第安人自治。
類似以上兩條的法令或者條約有很多,基本上都圍繞著「印第安保留地」及「印第安自治」展開。
正因為有這些「主權漏洞」存在,每一屆美國政府,都會殫精竭慮地想辦法或拉攏、或分化、或孤立、或打壓、或同化印第安族群。
他們利用經濟扶持、資源開發等藉口,逐漸向保留地滲透,擠壓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間,並利用美國優渥的生活條件,逐步誘導印第安年輕人脫離族群,融入美國現代生活。
傑夫,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已經被同化為一名真正的美國人,連夏安族整個族群,也因為旅遊開發等原因,都已經嚴重美國化。
但有些印第安族群依舊很頑固,譬如扣押安德烈的蘇族莫霍克部落——部族長老認為受到威脅,開始轉移居住地。
李承有些想不明白的是,安德烈和傑夫這倆人,究竟得罪誰了?對方竟然能說動如此守舊的一個部族來參與並執行這次「仙人跳」?
想不明白就不去想,現在不是考慮如何「破局」,趕緊把人撈出來吧,也不知道安德烈那傢伙有沒有挨打。
李承很快做出決定,「傑夫,我需要準備一下,明天你帶我去瀑布市莫霍克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