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5章制琴學派(1/2)
提到小提琴,不得不說義大利。
歐羅巴的文藝復興運動,誕生了近代小提琴,最早的小提琴,就是由義大利藝術家綜合當時流行的樂器雷貝克和臂提利拉琴的特色創作出來。
因此,在十七到十八世紀,義大利的制琴學派最多也最為優秀,像波隆納制琴學派、北義大利皮德蒙制琴學派、南義大利拿波里制琴學派、米蘭制琴學派、熱內亞制琴學派、威尼斯制琴學派等六大制琴學派,幾乎統治全歐的提琴生意。
在當時,義大利制琴幾乎一統歐陸的情形下,荷蘭這片土地上,依舊頑強的存活著一支本地制琴學派,也就是荷蘭阿姆斯特丹制琴學派。
之所以能生存,都是因為這一制琴學派接連出現六名制琴大師,在不同的時代抗衡著義大利提琴的侵襲。
最早是君·布密斯特(1629-1681),許多提琴著作上均提及這位制琴家,並且提到其樂器具有相當高的品質,但由於布密斯特留下來的樂器相當稀少,後人對他的感受更多的來自文獻記錄。
接下來是弗朗西斯·呂波,這位制琴大師是創立阿姆斯特丹制琴學派的第一人,制琴風格偏於阿瑪蒂風格,與義大利制琴有著明顯的區別,且在音色上更強調「脆」和「悠」,奠定阿姆斯特丹制琴學派的風格。
第三位制琴大師是科尼利厄斯·克萊曼,他是弗朗西斯·呂波的繼子,繼承了父親的產業之後,他扛起十七世紀荷蘭制琴行業的大旗。他的小提琴,存世數量不少,但是有些奇怪的是,至今沒有發現一隻他製作的中提琴和大提琴。
威廉·馮達·塞德(1663-1708),另闢蹊徑。
如果形容克萊曼的樂器為「優雅的」,那形容馮達·塞德的樂器特色就是「強壯的」。
塞德製作的樂器,兩個音孔位置相互距離較遠,琴身面板及背板的邊緣較為粗壯,大尺寸的琴身設計,琴身長度大多在36厘米或者更長,這樣的設計,能讓琴聲音色「恢弘」!
塞德的提琴,豐富了阿姆斯特丹制琴學派的品類和內涵。
第五位知名的制琴家亨德利克·雅各,充分吸收兩者的特點。
早期,雅各的作品呈現出阿瑪蒂式風格,就像克萊曼一樣,但約於1685年開始,雅各的作品出現了轉變,晚期的作品呈現出較為強壯的風格,開始融合與統一。
亨德利克·雅各的作品,受到當時義大利美第奇家族的熱烈追捧,開荷蘭提琴反擊義大利的先河,但可惜的是,雅各並沒有享受到這種榮耀,他於十八世紀初離世。
阿姆斯特丹制琴學派最後以及最終的奠基人,為亨德利克·雅各的繼子——二婚妻子帶來的孩子羅姆布斯。羅姆布斯繼承了繼父的制琴手藝以及制琴工坊後,很快打起自己的招牌「羅姆布斯琴行」。
羅姆布斯提琴,有著完美的琴身厚度、溫暖的紅色油漆——有學者認為這種漆料或許是當時尼德蘭地區最好的漆料,提琴整體的拱度及音孔形狀,傾向雅各布·施泰納(十七世紀奧地利制琴大師和音樂家)所提到的完美境界!
今天的小提琴製作,義大利的強勢已然不在,英格蘭和德國制琴工藝強勢崛起。
可是,小小的荷蘭制琴學派,以羅姆布斯提琴為代表,從1706年創立至今,羅姆布斯樂器歷經十四代傳承,至今仍然是全球高端小提琴品牌之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