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73章 星雲第一大公知(2/2)
則主辦公司以及公司負責人,在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時,建議有關部門該罰款的從重處罰,該坐牢就絕不判緩刑。
對於擁有監督權,工作卻不到位的官府相關單位,很多明顯處於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玩忽職守的黑幕交易,導致這些見不得光的陋習好像變成了理所當然。
建議納入監察署監管,一經發現,立刻對於相關工作執行人員、主管領導,嚴懲不貸。
媒體方面,覺得被取消資格未成年選手可憐、無比同情的那些網絡私媒與他們的工作人員,三觀如此不正,就不配擁有相關行業的營業執照和從業資格,也理應為被敗壞的社會風氣買單,處以重罰。
帝國給你們開放相應輿論權限,是寄希望與你們可以查缺補漏,彌補原本的主導者瞞上欺下、報喜不報憂這一塊。
可你們看看自己乾的是人事嗎?
從沒看到你們報導的問題有過結果,有熱度就一窩蜂,熱度一過無人問津,偌大一個帝國仿佛時刻處在水深火熱中,明天就要土崩瓦解。
你們怕是敵人打入帝國內部的漢奸吧?
我已經將相關問題的處置建議書,提交給了新成立的民議院探討。
以後任何網媒私媒個媒報導里所披露的社會問題,若無跟蹤的進度報告,若無結果,統統取締營業執照以及新聞報導權。
若為了避免麻煩,以後不再報到相應社會問題,結果依舊如上,反正那時候你們已經毫無用處!
至於連最基本是非判斷能力都沒有的鍵盤俠,就應該被全網禁言三六零,在沉默中多看、多想、多動動腦子。
我皇爺爺時長說腦子是個好東西,既然有,就別當成擺設。
以上,並非從下一次開始!
既然問題已經被發現,那麼解決問題,就在當下。
或許都不用等到潘安先生的全網提告結束,民議院表決差不多就該塵埃落定!
第二件事。
關於潘安先生的全網提告,我想說,幹得漂亮!
相關法律之所以被制定出來,就是用來維護正義的,它們不是擺設,更不是用來做利益交換的砝碼。
潘先生的遭遇不是第一次,他也不是第一位受害人。
若之前的受害者但凡能有一點漢人的骨氣,但凡能有一點漢人的傲氣,類似的問題何至於一次次發生,導致整個網絡一片烏煙瘴氣,到處都是魑魅魍魎?
可怕的是這些人在現實世界裡,可能還是個衣冠楚楚的紳士淑女,而他們就在我們身邊。
若是有一天,網絡世界中的他們主宰了現實世界裡的他們,我們的現實世界將會何等恐怖?
就如潘先生所說,網絡從來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潘先生此次的維權行動,能夠掀起一股風暴,成為一個絕佳的實例,讓後來者有據可循,有例可依。
這就是一場戰爭!
既是兩個維度之間的戰爭,也是現實中的我們與虛擬世界中的我們之間的戰爭!
皇室絕不會袖手旁觀,官府也不會作壁上觀!
我們終將徹底盪清整個網絡世界裡充斥的妖魔鬼怪,讓這個滋生黑暗的虛擬世界變得充滿陽光和溫暖。
願每一位正統的漢人,都能做到表里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