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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金剛護體女詩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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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秦笛還派人給大詩人戴望舒,林庚,陳夢家,辛迪,徐志摩等,各自贈送了五百大洋,說用錢來買一首詩,然而卻不說哪一首。

這些人同樣一頭霧水,莫名其妙得到一筆錢,卻連誰送的都不曉得。

這年月,發表詩歌是沒有稿費的,有時候甚至還要自己貼錢,能忽然得到五百大洋,自然是一件好事!

可是他們卻不曉得,自己已經吃了大虧!他們未來的成名作,被秦笛悄悄竊取了!

1924年五月,秦笛用妹妹秦月的名義,出版了一本詩集,名字叫「朝花夕拾」,就連這名字,都是竊取魯迅的。

在這本薄薄的詩集中,總共收錄了二十首詩歌,全都是後世膾炙人口的經典。

比如說徐志摩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雲,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再比如戴望舒的《雨巷》:「撐著油紙傘,獨自徘徊在,悠長悠長的雨巷,走著一個丁香一樣,結著愁怨的姑娘……」

許多詩都經過了簡單的修改,跟原作略有不同,因為秦笛用妹妹的名義發表,必須符合她的身份,要不然會被人詬病。

秦笛發表這本詩集,不是為了譁眾取寵,而是為了保護秦月。

他有功夫在身,不管時代變遷,走到哪裡都不怕。

母親朱婉和姐姐秦菱是大科學家,作為諾貝爾獎得主,在中國就像吉祥物一樣,有了這層保護,宛如金剛護體,可以百病不侵,很難被打倒,再踏上一隻腳。

可是妹妹秦月呢?她有什麼護盾,可以保護自己?

秦笛能算的出來,妹妹多災多難,一生不會太順利。

女人長得漂亮,就已經是紅顏禍水了;不知收斂,拋頭露面,乃是第二重罪;趕上這個風雲變幻的時代,若冒然介入紛爭,左右之間搖擺,那就是第三重罪;即便若干年後,碰到愚昧無知的小將,還可能面臨第四重罪!

而這本《朝花夕拾》,就是他送給妹妹的護身符!

俗話說,高處不勝寒。如果女人境界太高,變成了滅絕師太,也就沒人敢欺負了。

當然,一本詩集構成的護身符,還達不到金剛不壞的效果,只能幫秦月抵擋輕微的災難。

秦笛既然做了這件事,就爭取做到極致!

他找了一家有實力的出版商,將詩集印刷了十萬套,很快便讓它風靡全國了!

秦月一開始並不曉得,直到某天晚上,文學沙龍聚會的時候,有人拿出詩集來,對她一陣猛夸,她才吃驚的奪過詩集,臉色一陣青一陣白。

她大聲叫著:「這不是我寫的,不是我寫的!」

然而對方翻開序言,笑道:「秦月,你就別謙虛了!你看這序言裡,分明寫著:秦月小姐,朱婉先生之次女,自幼聰慧,七步成詩,今精選二十首,編成《朝花夕拾》」

周圍響起一片讚賞的聲音,還有誇張的驚嘆聲,每一句讚揚,聽在她的耳朵里,都像諷刺一樣。

秦月面色煞白,無法分辨,跌跌撞撞的逃走了。

她回到家裡,將詩集「啪」的摔在秦笛面前,氣急敗壞的問:「哥,你害死我了!從今以後,我不敢寫詩了!天吶!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到底想幹什麼?」

秦笛有些心疼,也有些後悔,覺得自己不該拔苗助長,秦月才二十歲,顯然一下子受不了。

可是時間不等人,這是一個思想解放、詩情洋溢的時代,如果不早些出版,這些詩很快就被別人發表了,再想找都找不到。而且,這是1924年,短短兩三年之後,國內矛盾就會激化,很容易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秦月需要這把保護傘,所以秦笛不能等下去!

秦月大鬧一陣,哭得梨花帶雨,躲進房間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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