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抓幾個人來(1/2)
因為太餓了,又是別人請客,所以這一頓飯林七吃得很多。
周婷也高興請他吃飯,見菜不夠了,又多為他點了幾個。
吃完飯後,周婷開車帶林七去自己家,給他看自己這兩年來找到的線索。
周婷的家在餘杭城的東苑小區,是她租的房子。房間裡的裝修很簡單,除了日常生活所必須用到的家具和用品以外,幾乎看不到別的裝飾品。並且牆上、桌子上到處都貼著有關那個兇手的照片和線索資料,滿滿當當地占了整個屋子。
林七回想起今天上午看到的李曉雅的閨房,與周婷的屋子一對比,頓時覺得周婷很可憐。
她也是很漂亮的女人,年紀也才二十六七,本應該是像所有女生一樣,把自己房子裝扮得溫馨漂亮的,可她的屋子卻全被與這兇手有關的東西填滿。可見她這兩年過得一點也不輕鬆。
周婷先給林七看了當天大廈里拍到那個兇手的監控,可惜這兇手一直在刻意躲避監控探頭,不僅從不抬頭,還帶著帽子,把帽檐壓得很低,根本看不到臉部。只能判斷出他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
而據周婷說,當天她發現兇手時,這兇手也沒一直低著頭,被帽子遮擋,沒有看到他的面貌。
最重要的線索只有一條,就是兇手殺人後從房間出來時,衣衫似乎被扯開了,露出了左胸的紋身。
紋身只露出來一小半,是紫色的,看樣子貌似是一個狼頭,有一個尖尖的耳朵。但出門來後,這兇手很快把衣服給整理好。
周婷又給林七看了當天被兇手殺死的人的資料。受害人是怡海大廈里一家公司的老闆,他遇害當天並沒有丟失什麼財物,所以並不是搶劫殺人。且受害人死時遭到了殘忍的虐待,很可能兇手與受害人有什麼糾葛,所以被定性為一起仇殺案。之後警方雖大力偵破,但依然成為了懸案,一直沒有解決。
把所有的資料都看了一遍,可周婷看了這些資料兩年了都沒有查出什麼線索,林七自然也看不出來。
待到晚上大概九點的時候,周婷見時間也晚了,便開車送林七回家。
回到家的時候,林七一個人百無聊賴地躺在床上,想著周婷拜託自己的事情,也想著今天一天發生的事。
他忽然意識到一件可怕的事情——自從他得到這面傳光鏡開始,他的生活就註定要被完全改變。他擁有了這種超能的力量,從此再不是個普通人。利用這種力量,他可以輕易地擁有超然的財富和權利,過上普通人奮鬥一輩子也享受不了的生活。
可是,他到底要用自己的力量來幹什麼呢?
是像殷鵬那樣,給張建生這樣的有錢人做門客,獲得巨大的財富呢?還是像今天遇到的劉強一樣,為非作歹,淪落到無止境的罪惡深淵之中。
這些都不是林七想要的,甚至他很害怕自己成為像殷鵬和劉強這樣的人。
他雖然也想要許多許多錢,想要開一開跑車,住一住別墅,順便再交一個像李曉雅這樣漂亮的女朋友,當然一個可能不夠,但他並不想用殷鵬和劉強那樣的方法,走他們的道路。
他更願意像今天自己所做的那樣,用自己的能力去幫助別人,去維護正義,去拯救這個需要被幫助的世界。
而先幫助周婷找到那個殺害她男朋友的兇手,做為自己走向拯救世界的偉大之路的開端,似乎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在他剛下定決心要做一個英雄的時候,身體裡的傳光鏡忽然震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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