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敘舊與離去(1/2)
……
…
這是一個沒有短視頻、沒有自拍的古老時代。
很難露臉。
你的多才多藝如果不是驚天地、泣鬼神級別的,那生在這樣的時代,想要出名,想要做到讓這個世界都知道你,那可真是太難了。
你手上的刷子必須要非常給力才行。
不管怎麼刷也不掉毛,還必須更加柔順,這樣才可以經住各種考驗。
成為名士。
…
曠修呢,出身趙國。
趙國呢。
這個國家文藝氣息比較的濃厚。比較突出的就是趙人走路的樣子特別好看,跳舞更是如此。
雪女的趙舞就是獨步天下的。
可以說是傾國傾城了。
也不知道傾倒了多少達官貴人。
但即便是雪女,她的名字也一般只是局限在燕國這個地方而已。
她的妃雪閣吸引的都是燕國貴人。外國人知道的當然也有,卻遠遠不及曠修這般傳奇了。
曠修就是這個時代的音律之王,
引領者。
他身為一個琴師,卻可以讓七個王朝都知曉,這要是放在現代的話,妥妥的天王巨星有麼有?!
要知道,這個時候,就算是衛莊,為了要把流沙給搞起來,他也是親自去接單了不少活的。
結果去殺了一個已經要死的巨子,還被墨家惦記了許多年。
坑不坑?
…
身為這個時代頂尖的藝術家。
曠修這地位嘛,沒得說了。
弄玉看見了曠修以後,聽到了曠修和高漸離合奏的琴聲以後,就跟看見了夢寐以求的偶像似的…以往成熟的小姐姐就要變成迷妹了。
沒辦法。
再成熟的人見到偶像也不會淡定。
偶像也是人。
偶像也可以有偶像。
…
身為藝術家嘛,通常這個腦迴路跟正常人不太一樣。尤其是這種出名的,那就更是如此了。
不然的話,怎麼會顯得與眾不同呢?
大浪淘沙,在普通人之中脫穎而出的人都是這般。
就是真的特立獨行。
腦子正常啦,還真不行。
身為趙國人,曠修腦子抽筋了,幫助了一個來自秦國的將領逃離秦國,荊軻就是負責掩護的人。(也不知道這逃走的是不是…)
總之。
曠修卻在那之後做出了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決定。
他選擇留在了秦國。
或許是不想給自己的國家招來天大禍端?總之…他拒絕了荊軻的幫助。一直在法場上彈呀彈,彈呀彈的,曲風悲傷,讓秦兵們冷死了。
這傢伙。
音樂方面達到巔峰了可以說,可以讓聽曲的人身臨其境。即便聽曲的人根本不懂音樂,他也可以讓那些人被自己的喜怒哀樂左右。
秦兵們聽的牙都疼了。
早就想弄死這貨了。
「一個彈琴的,裝逼啥麼?以為就你有情操?有信仰?」亂世之中,怎可能有真正的對錯。
…
高漸離終於來了。
這是一個明目張胆的埋伏,高漸離還真的來了。來見一個素未謀面卻可以終身託付的人。
藝高人膽大?
也是一個逼格滿滿的傢伙。
倆人彈琴合奏,荊軻充當打手。
…
這是一場經典的畫面。
但見證者極少。
弄玉很幸運,可以見到兩位傳奇。
她慶幸自己活到了這個時候,慶幸自己沒有猶豫的跟隨那個人。
她聽的很是認真,不願意錯過這其中的任何一個音節。因為這恐怕將是最後的絕響了。
這是高山流水。
由曠修和高漸離兩個人合同合奏的高山流水…此曲將會是空前未有的巔峰之作。
用生命彈出來的琴聲總是如此驚艷。
以至於弄玉渾然沒有注意到江閒語已經消失不見了。
…
大音希聲。
殺人無形。
打手荊軻忽然驚訝發現…這些兇猛攻來的秦兵們正一個個口鼻流血的倒在衝鋒的路上。
不是一個兩個,而是一群…
死的莫名其妙。
他發現…都是被震碎了體內的五臟六腑而死的。
這需要非常深厚的功力才可以做到。
荊軻自己就可以做到。
但是幹嘛要那麼的費事兒呢?
一劍殺了不就行啦,何必還要浪費珍貴的體力呢?
殺人從來都不是一劍容易事兒。
要學會找對方法才行。
…
但荊軻找不到這些秦兵無故死去的原因是什麼。
他看向正在彈琴的曠修和高漸離,倆人的手指不僅可以彈琴,還可以握劍。打架其實也是高手,尤其是那個一直冷冰冰的高漸離。
功夫很高的。
「但沒我厲害。」荊軻自言自語起來。他喃喃道:「聲音?」可如果是聲音,為什麼他沒事兒?
「見鬼啦?」
…
一些人類耳朵聽不到的聲音,卻同樣是實際存在的。
這些聲音震動空氣以後尋常人根本聽不到…可以說是聲音太輕了,或者也是太重了。
感受到的是這個世界。
這種聲音就像是一把把軟刀子。
割在這些秦兵的身上,他們根本感覺不到任何的痛苦…但是他們卻已經瀕臨崩潰了。
潤物無聲。
音律也可殺人。
荊軻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
即便他是天下間有數的頂級劍客,但音律方面的東西,他根本不懂,所以不知所措。
或許這時候的荊軻在琢磨著:「明明可以裝逼了,結果…這他麼算個啥啊?鬧鬼啦?」
弄玉陶醉在兩位琴師的琴聲之中。沒有發現異常。
但這兩位彈琴的琴師,終究不愧是這個時代的頂尖大師。
曠修和高漸離先後都覺察到了一些異常。
太微妙了。
這種微妙的感覺,如果不是對音樂有著非常敏銳的近乎直覺一樣程度的話根本不可能發現。
這已經是音律的另外一種境界。
近乎道。
不管是曠修還是高漸離都尚未達到這種境界。
或許天地變了以後,他們永遠也不可能達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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