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5章天啟星的綁架案——這撫恤金該咋整(2/2)
因為都有耳麥,這兩人在勘驗屍體時,是不耽誤參加會議討論的。
至於第3條,『目前在和未來人談判,目的是互不追究,保證其他人能夠在不勒索和傷害事主的情況下,全身而退。』的內容,大家都覺得不存在問題,如果那些人真的是『無法力敵』,那能夠彼此和平解決、全身而退,那當然是最好了,總不能還要上杆子找虐、一定要撞南牆才舒服吧。
第4條是說的『用3組組長交換一個主家的人去那邊』,之前大家都已經沒異議,而且3組組長已經被交換回來了。
關鍵的是第5條,『對於被壯烈的兩人的撫恤金問題,自己人該如何考慮,也得有個說法。』
這一條很麻煩,從道義上來說,團伙成員必須得給死難者的家屬、提供撫恤金以示慰問;而且,如果換位思考一下的話,換做是各人自己的話,同樣也希望別人在自己遭難時,能給自己的家屬提供撫恤金,以示寬慰。
可這筆錢該誰出、出多少,大家的心態就不一樣了。
作為一個有組織的團伙,他們在這方面還真的有所約定,可惜在他們約定的條款中,沒有考慮到會出現目前這種情況。
在他們所約定的條款中,對於死難者有個這樣的規定:將總體收益的10%,作為對死難者的慰問撫恤金,同時,對於剩餘的90%總體收益,按照把死難者計算在內的、所有參與行動的成員,各自按照事先約定所應享有的『分配比例』,進行分配。
這裡需要提及的是,作為一個千方百計謀求盈利的團伙,他們在利潤的分配方面,也是反對吃大鍋飯的,不搞平均主義,所以才會有『分配比例』這麼一說。
簡單的說,各團伙成員按照各自在行動中所擔負的角色的重要程度、技術能力、危險性的不同,來確定各自的分成比例。
拿作為特例的『老虎』來說,他作為組織者,前期的謀劃就需要他來張羅,其中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需要成本,其重要性是不可或缺的。
而且,還會有些人不想暴露在明面上,故而不參與直接的行動,但會提供幕後的支持活動,這些人也同樣需要有收入,這一部分的收入就會掛在『老虎』的名下,由『老虎』和他們結算。
而為了這些人的安全考慮,『老虎』就不需要告訴這一票的行動人員,還有其他人存在;『老虎』只需在組織行動隊、討論分成比例時,把這些開銷都算在自己的分成比例中就行了。
簡單來說,在行動開始前,各方有意向參與行動的人員,在先認可了自己的分成比例之後,才會開始參與下一步的工序施工。
現在的問題是,這一次情況特殊啊,如果按照他們打算和未來人所要進行的談判執行,他們這一次就不會有任何收益,那麼這撫恤金該募集多少合適,大家又該如何攤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