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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4章 1234章太陽能手機電池的專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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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到『在座的都是那個太陽能手機電池項目的股東』後,羅家輝也就正好借著這個機會,向他們幾人介紹了一下『項目籌劃』的進展情況。

目前在『太陽能手機電池項目』這一塊,羅家輝已經著手在進行前期的第一步準備工作了,那就是物色到了一個太陽能電池生產企業的工程師,待與對方簽訂了附帶有保密協議的僱傭合同之後,他會將圖紙資料中相關的『各個電池組件的設計圖紙』,交由其分別去尋找相關生產廠家進行製作。

至於這些步驟中所需投入的費用,則由羅家輝暫時墊付;待以後公司成立了,這些費用會計入到相關的投資成本中。

而一旦這些『組件樣品』開始進入生產製造階段,羅家輝這邊將開始重點關注『適合建造廠房』的地塊,為廠區的基建項目落實位置。

待那各個『電池組件』都按設計圖紙生產出了幾個樣品件之後,就是各個股東開始『認股投資、組建有限公司』的時候了。

等這個『有限公司』註冊登記完畢之後,將會至少再招聘一至兩名太陽能電池方面的企業技術員;然後將設計圖紙中的『電池組件的『組裝圖紙』,交由這幾個工程師,由他們一起去完成對那些『組件樣品』的組裝和測試。

如果『被組裝出來的電池樣品』的技術性能符合圖紙設計要求,那麼就以『本有限公司』的名義,去向專利局申請國家專利;在完成了以上這些基礎工作之後,就可以開始進行工業廠房的建設、等後續工作了。

而如果『被組裝出來的電池樣品』的技術性能,不能完全達標,但能勉強的湊合使用,那也同樣得去用來完成『產品的專利權申請』;至於那技術性能的提升,則可以留待以後去改進;畢竟對於有著完整的生產技術圖紙的他們來說,想要技術性達標,就不會是太難的事情。

而如果『被組裝出來的電池樣品』的技術性能,距離達標差的太遠,明顯存在著製造或組裝缺陷,那就先不能去用來申請『產品的專利』,而是要查找問題存在的原因,重新進行組裝或製造;否則這種『技術性能相差太遠的技術專利』,將無法保證『合格產品』的合法權益,會存在專利技術被人『搶注』的風險。

章小飛提出了一個疑問:「會不會存在咱們這個產品,被那些參與製造和組裝的人拿去『搶注專利』的風險?」

羅家輝解釋道:「這方面我也考慮了很多,那些電池組件是被單獨委託生產,在沒有組裝圖紙的情況下,那些人應該想不到要如何將其組裝在一起;何況那些組件是牽涉到了好幾家企業,這些企業就更難以意識到『這些組件是對應的同一種產品』。」

羅家輝接著解釋道:「至於我僱傭的那第一個工程師,在我不將組裝圖紙提供給他的情況下,他要將這些組件組裝到一起也是有難度的;而他要是打算搶注咱們的『專利』,也得考慮『待產品組裝測試』之後,拿著組裝後的產品去『搶注專利』。」

羅家輝繼續說道:「為了預防這種情況出現,我才會在組裝這些組件前,再招聘一至兩個企業技術人員,在準備讓他們進行組裝時,才會向他們展示圖紙;這同時也是在向他們暗示,在咱們身後,可是有高明的技術人員,這種有著深厚技術底蘊的產品,可不是他們所隨便就能染指的。」

羅家輝繼續說道:「當然,為了避免『萬一』和『麻煩』,在他們進行組裝和調試電池期間,我們的管理工作也要做好,不能讓他們把組裝後的電池、或者用於組裝電池的組件,帶出工作室。」

羅家輝再說道:「這些是我目前所能考慮到的對付被人『搶注專利』的做法,大家看看還有哪方面需要改進的,可以隨時提出來;最後,退一萬步講,如果萬一被人搶注了咱們的專利,那我就出面去和對方打官司;咱們有現成的成套圖紙,別人誰能拿出來這種東西,官司肯定會是咱們贏;大不了到時候我承認『這圖紙是我從異時空拿回來的』,不會牽涉到別人。」

對於羅家輝的這一番解釋,其他幾人也都覺得考慮的挺周到,都表示明白和贊同。

當天下午,羅家輝和張飛龍就開車離開了中州市;趙星當晚是由章小飛開車載著他,前往中州市機場,去接由紀子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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