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三章 冒名作案(中)(1/2)
其實到了這個時候,周勉基本可以確定,這個案子就是冒名頂替的,而作案者顯然是熟人,也就是所謂的內鬼作案,只是甴於這段時間雌雄雙燕夫妻大盜的風頭太盛,因此冒了他們的名,企圖混淆視聽。和前面幾件冒名的案子差不多。
首先在陸鳴風發現被盜時,帳房大門是鎖著的,鎖具完好無頂,鎖孔也無刮痕,說明作案者是用鑰匙開門,作完案後又將門鎖上。而帳房大門的鑰匙平時都是放在櫃檯的抽屜里,營業的時候抽屜不上鎖,有時睌上也沒鎖,因此只有布店的內部人員才有機會接觸到鑰匙,或者是複製一把,或者是直接盜用。
其次是作案現場留下的痕跡來看,作案者在作案現場並沒有進行過多的翻找,幾乎就是進入作案現場之後就直奔放錢的大櫃而去,在砸開櫃門之後,也沒有多餘的動作,直接將柜子里的錢拿走,這說明作案者對現場的情況,放錢的位置都十分清楚,這也只有布店的內部人員才有知道得這麼清楚。
最後從作案的時間來看,是在陸鳴風夜間外出送貨的時間作案,時機可以說是恰到好處,這仍然也是只有布店的內部人員才能夠掌握好這樣精準的時機。而且陸鳴風夜間外出送貨帶走了4個店夥計,因此留在店裡的2個夥計也就有重大的嫌疑。當然昨夜留在店裡的陸鳴風的老婆,還有丫環,老媽也都有嫌疑。而且從理論上來說,陸鳴風以及四個送貨的夥計也有作案的可能,畢竟他們是四更天回來的,也就是凌晨3、4點鐘的樣孑,還是有充份的作案時間。
不過周勉決定還是先從留在店裡的2個夥計開始。因此又向陸鳴風尋問兩個留店的夥計的情況。
根據陸鳴風的講說,留店的2個夥計一個叫劉鵬,一個叫朱興維,年齡都在25、6歲左右,昨晚沒帶他們去的原因是上次送夜貨時,他們兩去了,這次是輪休,而且兩人是住在一個房間裡。劉鵬是本地人,在布店裡是從學徒開始做起,己經幹了10年,另一個朱興維是山西人,是陸鳴風父親的一個老朋友的子孫,雖然是中途來的,但也幹了4年,互相之間都己十分熟悉了,不過在來布店幹活之前,陸鳴風曾聽說朱興維在大同的名聲不好,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只是看在長輩的面上,才收留了他。不過朱興維在布店裡還算老實,雖然做事並不算積極,但也沒有偷懶,因此陸鳴風也就放心了。
周勉又問這兩個人識不識字,陸鳴風的回答是劉鵬不識字,但朱興維曾讀過幾年書,能寫能看,有時還能幫陸鳴風乾一點記帳,寫信之類的文筆活,這也是陸鳴風當初收留朱興維的原因之一,畢竟這種讀書識字的人並不好找。
聽了陸鳴風的介紹之後,周勉心裡也有了幾分底,朱興維的嫌疑顯然要大於劉鵬,不過在沒有確實證據的情況下,還不能下結論。於是讓陸鳴風先去把劉鵬叫來詢問。而詢問的地點設在二進院的會客廳里。
劉鵬的面像就是一個老實人,見了周勉還有幾分惶恐不安的樣子,怯生生的站在周勉面前,頗有些不知所措。
周勉笑著先讓他坐下,道:「不用擔心,昨天你們店裡被盜了,作案人還留下一張紙條,自稱是「雌雄雙燕」所以我們叫你來只是向你了解一些情況,只要你實話實說就行了。」
劉鵬點了點頭,神色才稍稍有些放鬆。
周勉道:「昨天晚上,你們掌柜送貨去了之後,你在那裡。」
劉鵬道:「回房去休息了。」
周勉道:「是回到房裡就睡了嗎!」
劉鵬搖了搖頭,道:「那到沒有,因為那時時候還早,我和朱興維玩了一會猜石頭才睡。」
周勉道:「朱興維是和你一起睡的嗎!」
劉鵬道:「他沒有,在睡覺前,他鬧肚子要去茅房,所以我就先睡了,但睡了不一會兒,就聽見他在喊我,說他的解紙掉了,於是我又起來給他送解紙去,然後又回來才睡。」
周勉道:「你給朱興維送解紙之前,睡著了沒有。」
劉鵬想了一想,道:「有點迷乎了,但並沒有睡著。」
周勉又道:「那麼從你睡下到聽到朱興維叫你,大約過去了多少時間。」
劉鵬又認真的想了想,搖了搖頭,道:「這個真的記不清楚了,因為那時己經有點迷乎了,也記不准多少時間,好像也就是兩三柱香的時間吧。」
周勉點了點頭,道:「那麼你給朱興維送了紙去之後,是先回房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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