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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零章 上海博奕(十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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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了帶頭的人,自然也就有跟進的,很快就有20餘名商人,也接受了上海市政*府的條件,將自己搶購的物資賣給上海市政*府,然後帶錢離開上海回家。

就在這時,有消息傳來,兩名商人在家裡上吊自殺了。原來這兩名商人還是上海本土人,在商人們瘋狂搶購,哄抬物價的時候,兩人經不住誘惑,於是無視盛宣懷、張謇、趙維忠等人的再三告戒,終於還是參與這樣投機,並且還都借了一大筆高利貸,將房子、商鋪都抵押出去,可以說是孤注一擲。

雖然華東政*府是嚴格禁止高利貸的,一但發現,必然嚴懲,不僅將貸款全額沒收,而且放貸者也將受嚴刑處罰,但由於高利貸的收益巨大,因此在暗中還是有不少人挺而走險,當然是以其他的名議進行,畢竟正常的民間借貸,華東政*府是不會禁止的。

由於兩人下場較晚,上海市政*府己經提價了,兩人搶購的物資都是在最高位時購入的,這樣花費自然也就比其他商人大得多。但這場經濟戰最終還是以搶購物資、哄抬物價的商人一方敗北,而兩人也是虧得一塌糊塗,連棺材本都賠進去了。

放高利貸的人眼見他們沒有償還能力,儘管還沒有到還債還利的日期,依然天天上門逼債,而且還振振有詞,說兩人己經沒有償還能力了,還耗個什麼勁,不如早就把房子、店鋪以及家裡值錢的東西都折算還債,還可以少還一點,而還還威脅兩人,一但到了日期還不上債,就上法院去告他們,讓他們去吃官司蹲大牢。因為在放貸時雙方是簽定了正式的借貸協議,當然只從借貸協議看,就是一次正常的民間借貸,什麼破綻都沒有,因此如果告到法院,到是基本沒有一點勝機。

其實放高利貸的人也不會真鬧到法院去,因為儘管在手續上基本無懈可擊,但真鬧到了法院,只要稍微一查也能查出是怎麼回事,到時候自己也沒有好結果。只是在借貸人的面前,自然要擺出這樣一付有恃無恐的姿態來,顯示出在公私兩道,自己都占著理的樣子;而借貸人則是自已心虛,自然也不敢真鬧到法院去。

就這樣鬧了幾天,兩名借了高利貸的商人家裡被攪得雞犬不寧,而家人也在天天埋怨他們當初的決議,兩人也找過盛宣懷、張謇、趙維忠等人,求他們幫忙周旋,但都遭到拒絕,畢競這個時候,盛宣懷、張謇、趙維忠等人那還敢和他們扯上關係,而且當初幾人再三告戒上海的商人,千萬別去趟這灘渾水,否則後悔都找不到地方,結果有人就是不聽,現在碰得頭破血流,又來求自己幫忙周旋,自然是不可能的。

而偏偏這時,上海市政*府明確回復商人的請願信,只能以正常的市場價格收購物資。這個決議也成為壓跨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因為以這個價格,這兩名商人將搶購來的所有物資都賣了,但連第一批高利貸的利息都還不出來,只能賣房子賣店,但這只是第一批高利貸的利息,而沒了房子沒了店鋪,怎麼賺錢還後面的債,又怎麼養活一家人,難不成以後全家都去討飯不成,因此兩個人思來想去,只覺得內憂外患,處處都走投無路,結果一時想不開,上吊自殺了。

有人帶頭按上海市政*府開出的價格出售物資後,馬上就有人跟進了,現在有人帶頭自殺,也同樣是立刻有人跟著,因為這兩名自殺商人的情況是有一定的代表性,和他們處境相似相近的商人還真有不少,都是血本無歸,債台高築,而又無力償還。聽說有人因還不了債而自殺了,也起了輕生的念頭。

於是在隨後幾天,接二連三的有商人自殺身亡,短短4、5天時間,先後共有7名商人自殺身亡,而且自殺的方式也各有不同,上吊、投河、跳樓、服毒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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