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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
我有些想小聞了。
小聞雖葬在了首都,陵園卻也不是我能去的。寒假結束,我仍去美院蹭課,宋媽媽要求當堂畫肖像,但不能找參照物,我隨手畫了小聞。小聞跟老聞自然是有些像的,宋媽媽拍了幾幅作業發朋友圈,老宋一眼看到我的那幅,殺到咖啡館來質問我。
我說這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惜他背叛了我,後來他死了。
我跟小聞之間沒有愛情,可這樣一起玩的時候才會輕鬆。
我喜歡愛情中的新鮮,卻討厭愛情中的計較。
不是所有投資,都一定會有回報。
我媽媽的同學說法國的藝術學院相對難考,問我是否考慮回英國讀研。兩國對作品集的要求不同,時間有限,我知道自己只能選擇其中一個。
結合實際,我選擇回英國。
放下了去法國的執念,我的生命里便再也沒有岑為期。
為了準備作品集我又忙了起來,即便沒有老宋給的|葷|腥|也不再畫漫畫。約會變得極少,我跟他媽媽在一起的時間遠比跟他多,於是急切的一方反而變成了他。
老宋居然開始討好我。
從前遛狗他只關心狗累不累,現在卻會給我買水;從前他儘量避免在爸媽面前跟我見面,現在卻會偷偷來美院接我;從前他只知道約我爬山,現在卻會陪我去看畫展;從前他總嫌我吃得多,現在點菜已經很熟練,不會點多,也不會點少,都是我愛吃的。
他發現我還是會一個人去逛街,便用自己的手機跟我的手機連了定位,每次都來商場找我。他在我怕他付錢,不敢放開手腳買,他問我是不是逛街有癮,我說不全是:「我爸以前從不讓我買這些名牌,他覺得庸俗,不過後來我發現,他也很庸俗。」
這是格格獲取的一種自由。
「那畫漫畫呢?」
「因為無聊。」
因為無聊,所以總是忍不住去想,有些遺憾能不能得到彌補,能不能有另外一種結局。
最後他讓我自己挑色號,給我買了一支口紅。
車上我忍不住問他辦公室抽屜里那些口紅的來歷,他說他每次跟女朋友分手都不知道怎麼開口,於是就送口紅,收下的很少,扔了又可惜,都積在抽屜里。
我露出一個猥瑣的笑容,「那車窗上那些形狀各異的口紅印呢?」
「如果你用心觀察,就會發現都是從外面印上的。那是她們為了報復我。」
哼,你不傷害人家人家怎麼會報復你?
「那你送我口紅也是為了跟我分手嗎?」
他把車停在我家樓下,伸手摸了摸我的頭。我第一次聽他這樣溫柔地說話:「那取決於你。」
我心中嘆息。終是塗上那支新口紅,正打算下車印在車窗外,以示我也成了他的前女友,卻發現他鎖了車門。外面下起挺大的雨,他沒撐傘就下了車,迅速關上車門,繞到副駕駛座窗外,抹去車窗中央一片雨珠,閉了眼,把嘴湊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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