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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就是太慫了,難免會喜歡跟我不一樣的。
當然,要是有人願意為我打架,就更好了。
善變(秒慫)的曖曖: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格格永遠能看開,永遠能找到讓自己開心的事,永遠追求舒適,而不會強爭一口氣(也就是傳說中的廢柴……)。
這篇可以代入一隻傻白甜皇帝視角去看,她知道自己智商低(懶得動腦子),所以想要智商更低、容易控制的妃子。
格格的命真好!總有大佬撐腰!
老聞之前不怎麼出現,就是在跟國外的馮伯伯周旋(裝清心寡欲)。
阿里嘎多:謝謝你。
格格:雖然小白臉我也喜歡,不過要是有狼狗願意為我打架,我不必親自動手,就更好了。
提問:我是不是總把角色寫出一種反派感??(改天想搞個全員惡人……)
第31章 一擊致命
我不確定老宋的到來是否會泄露我的行蹤,卻堅持留到了千金展最後一天。
老宋不斷警告我,格格忍無可忍,讓保鏢將他攔在會場門外。
我最煩這種事後諸葛。
也許是從小在國外長大,格格雖慫,於享樂一道卻總有一腔孤勇。
誰都不能阻攔。
我今天本來cos的是冰雪女王,卻在後台偷偷跟卡哇伊換了裝束,成了魔卡少女櫻。
原因很簡單——卡哇伊知道太子爺將向她求婚,既不想接受,也不知如何拒絕。最後一天有一個終極舞蹈環節,所有展會發起者都會登台熱舞。空池子圍繞T台搭建,三個大獎至今未被砸下,現場早已是人山人海,熱舞環節便是最終抽獎機會,只待數千隻玩偶砸向大獎,將氣氛推向|高|潮。
太子爺則一早埋伏在玩偶堆里,看準時機鑽出來,將戒指遞給台上的卡哇伊。
如果她不將一切和盤托出,格格大概率不會幫她。現在卻表示理解:他們剛交往沒多久,求婚跟|逼|婚|也差不多。
而且這樣我就有機會跟痞帥尼桑貼身熱舞辣!!
灰姑娘只有穿上禮服才是公主,而格格無論穿什麼都是公主。憑藉超凡舞技、不俗氣場,我擠掉無數競爭對手,成功霸占痞帥尼桑,不止貼身,還得以貼耳相問:「知道我是誰嗎?」
他輕笑著推開我,「還真是百變啊。」
我轉了一圈又回去,「那你喜歡嗎。」
「不。」
有個性,朕喜歡。
調|情|的時光總是短暫的,眼看氣氛愈發熱烈,我的首要任務就變成了打地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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