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左右(1/2)
西京,大學城,龍湖雙瓏別墅。
「看這樣子,叔叔,阿姨沒搬過來?」
一樓客廳,端坐在沙發上的林寧,拍了拍身下的史迪仔沙發套,笑著說道。
「這是我們的家,我不想讓他們住,我怕他們住習慣了。」
楊姍姍的語氣很堅決,說話的同時,擺弄著茶几上的青花茶具。
「你呀,當初買這套的目的,不就是因為你們院說閒話的人太多麼,真沒必要這樣,回頭再買套就是。」
林寧笑著搖了搖頭,楊姍姍的意思林寧懂,西京的房子,真挺便宜。
「他們把房賣了,在大學城附近換了套精裝兩居室。你知道的,那套房子和學校就隔了一堵牆。」
家裡賣房的事兒,莎莎知道,那棟老宅子,最後的回憶並不怎麼好。
「市中心學區換郊區,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林寧撇了撇嘴,這一家子的做法,真挺有意思。
「嘿,我們家快3萬一平,大學城1萬1,賺了不少呢。你給個帳號吧,我讓他們把欠你的轉給你。」
人活一口氣,有些人要臉,有些人認錢,顯而易見,楊姍姍的父母是前者。
「你拿著吧。」
林寧擺了擺手,一副很隨意的樣子。
「好。」
「這麼幹脆?」
原以為還要勸幾句的林寧,疑惑的看著面前的姑娘,驚訝道。
「嘿嘿,把你錢都花光,你就沒機會給別人花了。」
那個紋身的姑娘,渾身就沒一件便宜的,楊姍姍看似玩笑的一句話,實則意有所指。
「都花光?呵,那你得加把勁,一天花一百萬都趕不上我賺的。」
「吹牛。」
「愛信不信。」
一天一百萬,一年也才不到四個億,這對現在的林寧來說,真不多。
「我信你。林寧,我不問你在外面都忙什麼,不問你哪來這麼多的錢,只要你給我的,我都給你存著。有一天你缺錢了,記得問我要。」
「傻子,去吧。」
「幹嘛?」
「去寫承諾書,簽字畫押。」
「真寫啊,這多難為情。」
「你才說的話,這就不認帳了?唉,真要有天缺錢,我可不敢問你要。」
「寫就寫,不許笑。」
「哈哈,傻子。」
。。。。。
滬市,湯臣一品,A棟,11L。
「欲速則不達的道理,你不懂嗎?」
匆忙趕到莎莎家的莉莉,長嘆了口氣。
「我真沒想過離開他,不然我那天也不會進紋身店了。」
莎莎抿了抿唇,林寧走時看都沒看自己一眼,明顯是出了問題。
「別拿紋身說事兒,真要紋個身就能留在你家那位大少身邊,就能有你現在的待遇,信不信比你年輕貌美的姑娘能從這兒排到黃浦江。」
「他信不過我,我說去MBA,他的第一反應是我會離開他。」
「他憑什麼信你?那裡的單身富豪可不少,真要有你看對眼的狠命砸錢跟你交往,你怎麼選?」
「我。。」
「得,你自己都猶豫了。姐妹,信任是需要積累的,說句難聽話,你就是奔著錢來的,這才幾天,換我也信不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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