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玄幻奇幻 > 亘古天闕 > 第二百七十章 出竅境

第二百七十章 出竅境(1/2)

目錄

「竟然是傳說中的坎道神雷,這小子居然敢以神雷煉體,而且還硬扛過去了。哼,沒想到在這片沒落的祖星上竟然還有這樣氣魄的人。凌瑀,看來你我之間的戰鬥必會十分精彩!」那名男子遙望凌瑀,輕聲說道。他身高約有七尺半,身著白色絲綢長衫,相貌英俊,笑容和煦,只不過雙眼中閃爍的陰冷寒光讓人十分的不舒服。此人正是神武學院的大師兄,身負乾元聖體的皇甫龍辰。

「哼哼,我早就猜到你是乾元道的傳人,沒想到連你也潛入祖星,看來你我的目的一樣,都是為了它來的!」就在這時,又一道陰惻惻的聲音自皇甫龍辰身後響起。

聽到這聲夾雜著嘲諷意味的言語,皇甫龍辰驀然一驚,他猛然回頭,雙掌閃爍著金光向聲音傳來的方向打去。能神不知鬼不覺地出現在自己的身後,此人的修為顯然不在自己之下。最重要的是,聽這人的言語,似乎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皇甫龍辰自認為做事謹慎無比,如今事情敗露,他絕不能讓知曉自己秘密的人活著離去。

見皇甫龍辰面露殺機,幻化出的金色雙掌向自己襲來,那名隱於暗中的男子輕蔑一笑,只見他一甩袖袍,隨著「呼」的一聲輕響,一團黑霧自他掌中氤氳而出,將對方的掌風化於無形。

見一擊不中,皇甫龍辰臉色越加凝重,只聽他發出一聲低吼,如同獵豹一般向神秘男子撲射而去。同時雙掌再次閃爍著金光,比之前的威勢更加浩大,似要將那名男子置於死地。而當他棲身於男子身前,看清那名男子面容的時候,皇甫龍辰急忙收招,一臉警惕地望著對方。他之所以及時收手,是因為對面的男子他認識,而且深知對方的可怕。如果有一絲可能,他真的不願與其交手。

看到皇甫龍辰收招而立,那名隱於暗中的男子緩緩現出身形。只見他身高八尺,身披一件黑色斗篷,將全身都掩於茫茫夜色之中。他周身上下都籠罩著一層黑霧,讓人看不清面容。當男子從暗中走出的時候,竟然有陣陣鬼哭神嚎之聲隱隱傳來,十分妖邪。此男子立身於黑暗的山巔,若不仔細看,很難被人發現。況且加之這是在午夜,男子就如同地獄的死神一般,散發著陰森的恐怖氣息。

「我道是誰呢?原來是幽冥族的皇子,你口口聲聲說我潛伏於祖星之上,你又何嘗不是如此。」皇甫龍辰緊緊地盯著面前的男子,警惕地說道。

「我跟你可不一樣,我從來沒有隱藏我的目的,我就是為了天闕之匙來到祖星的。不像你,既想竊取祖星之物,又要維護在祖星世人眼中光輝的形象,呵呵,虛偽!」幽冥族皇子鄙夷地說道。

「你找死!」皇甫龍辰的目的被當面揭穿,他惱羞成怒,提起雙掌,就要再次上前。不過他還未到幽冥皇子身邊,就被幽冥皇子的一席話語止住了腳步。

「你還是省省吧,司空老頭就在不遠處的山峰上,如果你不想暴露的話,就老老實實地悄悄隱去,若是驚動了他,我們的秘密和身份必將暴露,這老頭也勢必會將我們的秘密公諸於天下。到時候,你我都會被祖星的人間守護者驅逐!」幽冥皇子眼中烏光一閃,冷哼道。

「幽黎,我得不到的東西旁人也別想得到!今日就此別過,他日你若再壞我好事,我一定與你周旋到底!」皇甫龍辰猛地一甩袖袍,惡狠狠地留下一句話,轉身離去。

「哼,不自量力的偽君子,你無非是看中了那小子的傳承之力,覺得天授傳承之人可以親和祖星大道,感知天闕之匙。做人目的性強到這種地步,也是夠了!」幽冥族皇子幽黎望著皇甫龍辰離去的背影,不屑地說道。幽冥一族和乾元道一樣,都是來自域外的兩顆巨星,他們各自所屬的星辰異常強大。而他們之所以能夠來到祖星,其目的都一樣,為了得到天闕之匙。

天闕之匙是萬靈星域的至高天堂,一座神秘天闕的開啟鑰匙。天闕傳自亘古,凌駕於萬星之上,傳說能夠取得天闕之匙,就能夠開啟天闕,獲得無上的力量和永恆的生命。三十萬年前,祖星發生過一場驚天的動盪,從此以後,祖星開始沒落,其他星辰開始崛起。隨著時光的流逝,它們越發強大,最後趕超祖星。但是三十年前,不知從哪裡傳出一則謠言,說在萬靈星域的主宰之地,天闕將要重新開啟。而要進入天闕,修為必須達到仙人境,若想要得到天闕的亘古之力,還必須要有天闕之匙。而天闕之匙,傳聞就藏在祖星之上。所以,這三十年中,不斷有人潛入祖星,尋找天闕之匙。

不僅是幽冥族和乾元道,連萬佛古星,軒轅道,甚至異域都悄悄有人登上祖星。繽紛大世即將開啟,究竟傳言是否為真,華夏祖星又將如何應對萬族來襲,所有的一切都會隨著時間慢慢揭開。

幽黎見皇甫龍辰離去,又扭頭看了看渡劫已接近尾聲的凌瑀,眼中閃過一絲玩味,也隨之轉身隱於黑暗,消失在山巔。

經過四十五道坎道神雷洗禮的凌瑀終於領悟了此道天劫中的真諦,那就是水的重生之力。水無形,可潤萬物,生命力極為強大。而且胸懷寬廣,將天地收於心中。而天劫中的重生之力就是能讓凌瑀快速的醫治傷體,恢復到巔峰狀態,同時水之力從天地中汲取靈力補充到凌瑀的體內,使其體內的靈力源源不絕,立於不敗之地。雖然以凌瑀目前的修為還做不到重生,但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修行,一定可以將水的重生之力徹底領悟,從而將重生之力掌握,永不消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