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不用談了(1/2)
李同的想法很簡單,在他看來,姚星傑的人氣在那擺著,所以,他當然有資格提條件。
而且談判嘛,可不就是獅子大開口,然後大家你退一步,我退一步的。
李同提出的第一個條件,是出場費的待遇,按照姚星傑的身價,出場費不可謂不高。
一首歌兩百萬!
是的就是這麼誇張。
這個價格說高,倒是也不能說是李同獅子大開口,因為每年的跨年晚會上,姚星傑的價碼還要翻個倍。
但是對於這個價碼,胡梅華卻就有些膈應了。
要知道,《我是歌手》不同於跨年晚會,這個節目,每一期要唱兩輪,這還是常規的。
也就是說,一期姚星傑就是四百萬打底。
如果只是姚星傑一個人的話,這個數字還沒什麼,可是一期可是有七個歌手。
雖然其他歌手的價碼沒有姚星傑這麼高,但是一期下來,少說出場費就超過兩千萬了都。
當然,這是以李同給出的標準來的,其他的歌手,其實像周天雄,一期能有幾十萬就差不多了。
不過,這個雖然說高了一些,但是還是勉強可以接受的。
但是這只是李同提出來的條件之一,而且還是算是唯一勉強能讓胡梅華接受的。
然後,第二個條件,李同要求,陳知賢除了《難念的經》以外,至少為姚星傑寫兩首歌。
當然了,李同倒是沒有得寸進尺,說什麼免費寫歌之類的。
但是哪怕是這個,胡梅華也肯定不會輕易答應的,你姚星傑提這樣的條件,那麼其他歌手怎麼辦?
還有,陳知賢的歌是大白菜嗎?
然後,這還不是最過分的,之後,是姚星傑的節目組的個人待遇問題,不是出場費,而是除了出場費之外的個人待遇問題。
按照李同的話說,他們姚星傑,去任何一個節目,節目組都需要負責為姚星傑的服務團隊開工資。
錢倒是不多,但是卻是胡梅華決然不會同意的。
如果這個節目,只有姚星傑這個一個明星的話,倒是無所謂,可是要知道,整個節目,可是有超過超過二十位歌手的。
都這麼搞,豈不是亂套了。
如果只有姚星傑享受這樣的待遇,那也不行,畢竟,都打著公平競技的旗號了,那是不是也要給其他歌手配上?
胡梅華有些明白,為什麼姚星傑在外界有那麼多負面新聞的原因了。
別的不說,這種事情,只要真的答應下來了,分分鐘就能傳出姚星傑耍大牌之類的新聞。
而且,關鍵是,姚星傑再紅,可是也不過是年輕歌手,在那麼多老前輩面前,玩這一套,你這不是耍大牌,不尊重前輩是幹啥?
李同的條件還不止這些。
還有一條,是胡梅華直接終止談判的關鍵。
李同要求,節目組保證姚星傑能夠拿到最終的歌王!
這個保證胡梅華肯定不能給,甚至這一點,在陳知賢那邊,已經定下來了,絕對是不可逾越的紅線。
因為《我是歌手》胡梅華也好,陳知賢也罷,都是有很大的野心的,這個節目,做的好了,完全可以做成是一個長期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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