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人前顯貴,人後受罪(2/2)
因為這個是可以說的!
當然了,裡面也有不能說的。
「可以啊,我出道就是簽的絢麗娛樂,我挺感恩的,畢竟沒有絢麗的資源,我也不可能走到今天。」林楓很誠懇地說道。
「那為什麼會鬧到和絢麗對簿公堂的地步?」記者追問。
「我已經沒有別的辦法了,但凡有其他的辦法,我大概都不會選擇這種方式吧。」林楓嘆了口氣道。
「我的合約今年十月份到期,本來其實我們已經在談續約的事情了,可是因為一些事情,讓我絕了續簽的心。」林楓面色有些古怪地道。
「一些事情?能具體說說嗎?」記者眼睛一亮問道。
林楓搖了搖頭道:「這個還真不好說,我只能說,我得罪了公司的BOSS吧,至於怎麼得罪的,我還是不說了,畢竟,我也沒有什麼實錘的證據可以拿出來。」
這個時候,一搜娛樂的記者又問道:「是和潛規則有關嗎?」
林楓笑而不語道:「這是你說的,我說了,我不好回答這個問題。換一個問題吧。」
雖然林楓從頭到尾都沒有肯定,只說開罪了老闆,但是卻已經足夠大家想像了。
陳知賢和夏知秋看到這裡也不由地都笑了出來,這個表外甥,還是有兩下子的喲。
「那麼為什麼又會鬧到對簿公堂?到底是怎麼回事?相信你的歌迷劇迷和廣大網友也都很想知道。」記者繼續提問。
「我先說一組數字,說完了,大家估計也就明白我這段日子是怎麼過來的,八月份,三十一天的時間,我一共跑了十八座城市,參加了六十場商演。」林楓說到這裡的時候,總算表現出來了一點憤慨。
而看到視頻的人也都不由地為之咂舌。
這尼瑪,一個月六十場商演,這哪裡是明星啊,這完全是在當牲口使啊。
平均下來,兩天去一個城市,一天兩場商演。
「你都堅持下來了?」記者又問道。
「是啊,我現在都有些佩服自己,我居然能堅持下來。或許很多人會覺得誇張,但是這些都是真的,都是有據可循的。」林楓眼角含淚地道。
「你身體還好吧?能受得了嗎?」記者都有些震驚地問道。
「受不了也得受,我怕被人說我忘恩負義啊,其實這些我都認了,畢竟絢麗一手捧紅了我,我要離開了,被壓榨一下剩餘價值,也是可以理解的,反正也就這一個月了。」林楓的臉上帶著苦澀說道。
「難道還有比這個更過分的?」記者好奇。
「你知道嗎,本來這樣的日子這個月也還要繼續,我咬咬牙也就忍了,可是期間發生了一些事情,讓我也完全對絢麗失望了。所以,我不幹了!」林楓憤慨地道。
情緒顯得尤為激動!
「是什麼事情?」記者很配合地問道。
「我之前簽了幾個代言和GG,合約規定要配合他們的活動和宣傳,可是品牌廠商那邊,提前通知了公司,通知了我的經紀人,他們都答應了!」林楓說道。
「難道他們沒通知你?」記者的想法和大多數看這段採訪的觀眾是類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