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天生冤家(2/2)
「哦哦!」程伯獻不敢再說,看著金黃色的兔肉,不住的咽著口水,只能從行囊里拿出肉乾,先解解饞。
正想往嘴裡塞,想了想,遞給了李元璦一塊。
李元璦轉手遞給金勝曼。
程伯獻呆了呆,又送上一塊。
李元璦這才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一邊搖著把手,一邊嚼著滿是牛肉香味的肉乾。
「居然是牛肉?你小子可以啊!」
李元璦舔了舔嘴唇,即便是他也極少能吃上牛肉的。
唐朝並非不能吃牛肉,吃牛肉犯法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殺牛才犯法,吃牛肉不犯法。因為耕牛是最大的勞動力,但牛老了,耕不動地了,或者病死意外死,都是允許殺來吃的。
故而市面上買的牛肉不但貴,而且多是老牛,肉質並不好吃。
程伯獻遞來的肉乾,明顯不是老牛肉。
程伯獻不以為意的道:「太公在跟爹比武的時候,太公他老人家上了年歲,一時受不住力,長矛脫手而出,將牛刺了個對穿。只好忍痛殺了,太公當時懊惱的都流淚了。」
李元璦忍不住笑出聲來。
好個意外,長矛脫手而出,將牛刺個對穿。
程伯獻一點也不在乎,程咬金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幾乎可以跟長孫無忌相比,誤殺幾頭牛,真不算事。
他說著將一塊牛肉塞進嘴裡,然後又取出一塊,吹了一個口哨,向自己家的惡狗、猞猁丟去。
兩個傢伙正想上前享用美食,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閃而過,「喵嗚」叫了一聲。
然後身上的毛髮豎立,齜牙咧嘴的盯著惡狗、猞猁。
正是李元璦養的大虎。
惡狗護得將尾巴一夾,嗷嗚的委屈叫了一聲,退了開來。
猞猁直接趴在了地上,有些惶惶不安。
大虎小心翼翼的上前,見惡狗、猞猁沒有搶的意思,這才放心下來,收了立起來的銀毛,大口的吃了起來。
這一幕讓程伯獻驚呆了,自家的猞猁可是西域來的異種,惡狗是北方突厥犬,都是經過特別的訓練過的捕獵好手。
兇悍的一匹,怎麼讓一隻剛剛成年的小猞猁給嚇住了。
「商王,這是什麼猞猁?居然能嚇退賽虎、賽豹?我的賽虎、賽豹可是跟我一起獵過大野豕的。」
「沒啥!」李元璦早就看出來了,這一路上大虎激動的左右蹦跳,時不時的逗逗這家猞猁,逗逗那家猞猁。
它今年不過兩歲,相比其他步入成年,甚至在年歲巔峰的猞猁,並不占便宜。但奇怪的很,別的猞猁面對大虎都特別的乖巧,任由大虎隨意挑逗,根本不敢還嘴。
李元璦估計小傢伙機緣巧合喝虎奶長大,跟著兩頭東北虎嬉戲,身上可能染上了點點的老虎氣味了。
乳虎嘯谷,百獸震惶。
大虎身上沾了點虎中之王東北虎的氣味,狐假虎威,足以鎮住狗跟猞猁了。
「東北來的異種,應該是喝虎奶長大的緣故。別看他這個塊頭,其實還不滿兩歲。」
李元璦隨口說著。
程伯獻瞪著大虎,猛的吞著口水,說道:「商王,咱們商量個事?」
李元璦皺眉道:「怎麼想買我家大虎?」
程伯獻嚇得將腦袋搖的跟撥浪鼓一樣,道:「不敢不敢,打死不敢。就買它的初夜,絕對是用最好品種的母猞猁,給它弄個十幾二十隻,隨便它選!」
李元璦苦笑不得,這傢伙是個活寶,居然盯上大虎的種了。
正好兔肉差不多了,直接扭了一個腿遞給他,「快把你的嘴巴給賭上!」
然後扯下了另外一個腿,遞給了金勝曼。
接著將兔子均分了,一人分上一點。
儘管不是自己射獵來的美味,但對著這廣闊的草原林地席地吃喝,也別有風味。
翌日才是狩獵真正開始的時間。
諸多大學士、學士緊張兮兮的帶著人四散於叢林。
李元璦這一路上也看出了一些貓膩,論及身份李孝恭的兒子李晦,李道宗的兒子李景仁最高,但是這兩人性格溫和,都不愛表現。
反倒是程伯獻、李敬業兩人充滿了朝氣,言談舉止很有孩子王的氣概。直接將他們分成兩隊,說道:「你們分別帶隊,隨意發揮,比一比誰的收穫最多。」
他看了看天,說道:「現在辰時一刻,酉時一刻,必須回來。每組七人全隊去,全隊回。如果遲到了,那直接算輸,必須全部一起回來,才做的數,聽到沒有?」
程伯獻、李敬業兩人鬥志瞬間就燃起來了,相互看了一眼。
如果不是李元璦在這裡坐鎮,兩人肯定已經開始吵嘴互罵了。
他們便如天生冤家一樣,誰也不服誰。
每組十五人共計,為了公平起見,李元璦自然沒有將最後剩餘的金勝曼分給他們,留給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