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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天生冤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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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程伯獻不敢再說,看著金黃色的兔肉,不住的咽著口水,只能從行囊里拿出肉乾,先解解饞。

正想往嘴裡塞,想了想,遞給了李元璦一塊。

李元璦轉手遞給金勝曼。

程伯獻呆了呆,又送上一塊。

李元璦這才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一邊搖著把手,一邊嚼著滿是牛肉香味的肉乾。

「居然是牛肉?你小子可以啊!」

李元璦舔了舔嘴唇,即便是他也極少能吃上牛肉的。

唐朝並非不能吃牛肉,吃牛肉犯法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殺牛才犯法,吃牛肉不犯法。因為耕牛是最大的勞動力,但牛老了,耕不動地了,或者病死意外死,都是允許殺來吃的。

故而市面上買的牛肉不但貴,而且多是老牛,肉質並不好吃。

程伯獻遞來的肉乾,明顯不是老牛肉。

程伯獻不以為意的道:「太公在跟爹比武的時候,太公他老人家上了年歲,一時受不住力,長矛脫手而出,將牛刺了個對穿。只好忍痛殺了,太公當時懊惱的都流淚了。」

李元璦忍不住笑出聲來。

好個意外,長矛脫手而出,將牛刺個對穿。

程伯獻一點也不在乎,程咬金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幾乎可以跟長孫無忌相比,誤殺幾頭牛,真不算事。

他說著將一塊牛肉塞進嘴裡,然後又取出一塊,吹了一個口哨,向自己家的惡狗、猞猁丟去。

兩個傢伙正想上前享用美食,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閃而過,「喵嗚」叫了一聲。

然後身上的毛髮豎立,齜牙咧嘴的盯著惡狗、猞猁。

正是李元璦養的大虎。

惡狗護得將尾巴一夾,嗷嗚的委屈叫了一聲,退了開來。

猞猁直接趴在了地上,有些惶惶不安。

大虎小心翼翼的上前,見惡狗、猞猁沒有搶的意思,這才放心下來,收了立起來的銀毛,大口的吃了起來。

這一幕讓程伯獻驚呆了,自家的猞猁可是西域來的異種,惡狗是北方突厥犬,都是經過特別的訓練過的捕獵好手。

兇悍的一匹,怎麼讓一隻剛剛成年的小猞猁給嚇住了。

「商王,這是什麼猞猁?居然能嚇退賽虎、賽豹?我的賽虎、賽豹可是跟我一起獵過大野豕的。」

「沒啥!」李元璦早就看出來了,這一路上大虎激動的左右蹦跳,時不時的逗逗這家猞猁,逗逗那家猞猁。

它今年不過兩歲,相比其他步入成年,甚至在年歲巔峰的猞猁,並不占便宜。但奇怪的很,別的猞猁面對大虎都特別的乖巧,任由大虎隨意挑逗,根本不敢還嘴。

李元璦估計小傢伙機緣巧合喝虎奶長大,跟著兩頭東北虎嬉戲,身上可能染上了點點的老虎氣味了。

乳虎嘯谷,百獸震惶。

大虎身上沾了點虎中之王東北虎的氣味,狐假虎威,足以鎮住狗跟猞猁了。

「東北來的異種,應該是喝虎奶長大的緣故。別看他這個塊頭,其實還不滿兩歲。」

李元璦隨口說著。

程伯獻瞪著大虎,猛的吞著口水,說道:「商王,咱們商量個事?」

李元璦皺眉道:「怎麼想買我家大虎?」

程伯獻嚇得將腦袋搖的跟撥浪鼓一樣,道:「不敢不敢,打死不敢。就買它的初夜,絕對是用最好品種的母猞猁,給它弄個十幾二十隻,隨便它選!」

李元璦苦笑不得,這傢伙是個活寶,居然盯上大虎的種了。

正好兔肉差不多了,直接扭了一個腿遞給他,「快把你的嘴巴給賭上!」

然後扯下了另外一個腿,遞給了金勝曼。

接著將兔子均分了,一人分上一點。

儘管不是自己射獵來的美味,但對著這廣闊的草原林地席地吃喝,也別有風味。

翌日才是狩獵真正開始的時間。

諸多大學士、學士緊張兮兮的帶著人四散於叢林。

李元璦這一路上也看出了一些貓膩,論及身份李孝恭的兒子李晦,李道宗的兒子李景仁最高,但是這兩人性格溫和,都不愛表現。

反倒是程伯獻、李敬業兩人充滿了朝氣,言談舉止很有孩子王的氣概。直接將他們分成兩隊,說道:「你們分別帶隊,隨意發揮,比一比誰的收穫最多。」

他看了看天,說道:「現在辰時一刻,酉時一刻,必須回來。每組七人全隊去,全隊回。如果遲到了,那直接算輸,必須全部一起回來,才做的數,聽到沒有?」

程伯獻、李敬業兩人鬥志瞬間就燃起來了,相互看了一眼。

如果不是李元璦在這裡坐鎮,兩人肯定已經開始吵嘴互罵了。

他們便如天生冤家一樣,誰也不服誰。

每組十五人共計,為了公平起見,李元璦自然沒有將最後剩餘的金勝曼分給他們,留給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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