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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白的黑的都要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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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揚幾人正說著話,身後傳過來一陣喧鬧聲,他們都扭頭向身後看去,只見一些兵丁押送著三輛囚車從雍州州署出來,兩個佩刀禁兵在前面開路,一個胥吏左手提銅鑼,右手拿木槌,走幾步便敲一下銅鑼,身後一個官員騎著高頭大馬,其後左右兩排兵士手持長槍把囚車夾在中間,分開了兩側行人和車馬。

街道上聽到銅鑼聲的行人和車馬都紛紛走到街道兩側給這些兵士們讓出道路。

校尉姬平說:「這是去處決死囚的,騎馬的好像就是雍州長史李晦!一次性處決三名囚犯,在這些年可不常見!」

這話說得蘇揚很是詫異,在古代處死死囚不跟殺雞一樣麼?聽姬平這傢伙說的好像古代死囚想死很難似的。

蘇揚對這些事情不太了解,忍不住:「這話怎麼說?你的意思是這幾年長安城的治安狀況在變差?」

姬平見蘇揚不清楚,就說:「有治安狀況變差這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因為我大唐律法制定得比歷朝歷代都要嚴謹,而且要寬仁得多,在前朝歷代,死刑多種多樣,什麼車裂、凌遲、下油鍋等等嚇人的很,而我大唐的死刑就絞和斬兩種!而且我大唐對囚犯判刑有一整套複雜的流程,對死刑的判決和執行更是慎之又慎,不但在審案、判決和執行上有時間上的規定,而且要交由皇帝批准,除了一些不在赦免和降罪範圍的死刑犯,其他死囚有很大機率活命的!」

判官蔡鶴說:「姬校尉說得沒錯,舉個例子,一個犯人在夔州被判了死刑,夔州距離長安兩千四百四十里,按公文傳送的相關規定,驛卒騎馬每天行七十里,就算只走陸路,公文從夔州送到長安也要三十五天,一個來回要七十天,就算這案子是只有罪十件以下,屬於小案,大理寺也要經過二十五天才能給出審核結果,刑部覆核需要二十天,加起來就是一百一十五天,皇帝是否批准執行死刑還需要『三復奏』,這個時間還不確定,所以一件判死刑的案子從判決到審核、覆核、批准、執行最少也要四個多月的時間!」

「然而,全年之中可以執行死刑的時間卻不多,大唐律規定從立春到秋分這段時間不能執行死刑,還要除去不能執行死刑的一系列節假日,全年執行死刑的時間只有四十多天,如果遇上朝廷大赦、降罪減刑,死刑犯活命的機會是很大的,就比如當朝皇帝在位期間,平均每隔十三個月就有一次大赦和降罪,很多死囚想死都難!」

「這還不算,按大唐律規定,被判了死刑的人還可以上訴,如果算上訴訟的時間,死囚被執行會更加困難,活命的機會更大!當然了,一般判了死刑的人要上訴是比較困難的,雖然皇帝比較喜歡鼓勵死刑犯們進行訴訟,但皇帝畢竟批准了執行死刑,如果犯人上訴就相當於打皇帝的臉,下面的官員肯定不能讓犯人們這麼幹!」

聽姬平和蔡鶴這麼以說,蘇揚感覺唐朝的法律相當完善,文明程度已經相當之高了。

蘇揚看見兵丁們押著囚車遠去,街面上又恢復了熱鬧,他忍不住問:「這幾個死囚會被拉去何處執行?」

姬平說:「押到金光門外執行啊,大唐自開國以來,長安城的死刑都在金光門外執行!延平門外是墓葬區,如果死囚是長安人,一般都會被家屬收斂了屍身之後用牛車拉到延平門外安葬;是外鄉人的話,屍體就先放在義莊,擇日再運返鄉里!」

走著走著,蘇揚眾人就來到了光德坊,長安縣衙就在光德坊,蘇揚口乾舌燥,就說:「口渴了,哪個地方有茶水喝?」

果毅白剽說:「某也有些口渴,光德坊內就有一間茗鋪,還有糕點小吃!使君,不如去那兒歇歇腳?」

「茗鋪?是茶館吧?善!」蘇揚欣然答應,反正距離也不遠,前面不遠處就是光德坊的西坊門。

幾人很快就走到了地頭,光德坊的十字街西邊朝南有一間鋪子,門楣上掛著「周記茗鋪」的招牌。

你別說,這茗鋪搞得像模像樣的,檔次不低,進門之前要脫鞋、洗手、淨面,店鋪門口有博士專門提供這些服務。

做完這些,蘇揚等人被一個茶博士引進鋪內在一張長几邊跪坐,周邊有軟墊,跪坐倒也沒有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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