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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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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易兩家還住對門的時候,安蹤媽媽就總愛招呼宋清迦到自己家吃飯。

有人幫忙代管孩子,一心撲在工作上的清迦媽媽自然也十分樂意。

安蹤爸爸一直就想要個女兒,自然對宋清迦也十分歡迎。

唯一不高興的是易安蹤小朋友。

家裡多了一個小姑娘,分走了一大半的關注和寵愛,而且這個小姑娘比自己聰明,比自己乖巧。易安蹤趴在他的小馬駒玩偶上,冷眼瞧著這個洋娃娃一樣的小公主細聲細氣地跟自己的爸爸媽媽說話,暗自生悶氣。

尤其是到了上小學的年紀以後,宋清迦在學習上簡直如魚得水,門門功課都是一百分,所有的老師都喜歡她。易安蹤打心底里有些羨慕,可是面上卻絲毫也不能表現出來,只是一貫酷酷地板著臉,很少跟她說話。

宋清迦大概能猜到他為什麼每次看見自己都會別彆扭扭的。所以她十分自覺地收斂起自己的光環,每次去安蹤家裡時就自己帶上一本書,安安靜靜地坐在沙發上看。

而這一幕就更讓安蹤父母感到欣慰了,還有什麼比愛學習愛讀書的別人家的小孩更讓父母們羨慕的呢?

現在想來,如果沒有發生那件事,或許易安蹤幼年時期那小魔王一樣的霸道性格會一直延續到大吧。

*

那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秋日。事發前沒有任何預兆。

清迦媽媽出門值班,前一天便已告知女兒今天一整天都得在對門吃飯。

易家的小魔王今天賴床失敗,正氣鼓鼓地在房間裡摔他的小汽車。

好不容易被媽媽抱在懷裡哄開心了,進了客廳又看見那張甜美可愛的臉龐。糟糕,被她撞見自己的囧樣了,易安蹤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安蹤媽媽在炸春卷,可是油煙機壞了,滿屋子全是嗆鼻的氣味。於是她遞給易安蹤五十塊錢,叫兩個小朋友手拉手去超市裡面買零食。

超市離得不遠,需要走出小區然後過一條馬路。結果半路上偶遇兩個小玩伴,他們正準備去附近的職高踢球。易安蹤也想跟著去,又不好意思丟下身邊的宋清迦,便扭頭問她:「你想不想去踢球?」

「也行。」宋清迦沒有意見。

於是他們便跟著兩個小男生往學校走去。

正是周末,職高校園裡安安靜靜,寬闊平坦的操場上只有他們幾個小朋友在跑動。宋清迦穿的是新買的小皮鞋,她捨不得用它去踢球。於是她象徵性地跑了幾步,就意興闌珊地退到球場邊的看台上坐下了。

六七歲的小男孩為什麼精力這麼充沛,他們在球場上來來回回不知道奔跑了多少圈,可憐的足球在他們腳下飛來竄去,好像永遠也沒有停下來的時候。漸漸地,她的視線便轉移到別處,開始專心致志地研究空地上的螞蟻。

她想起剛剛看過的百科全書上說,螞蟻雖然個體很弱小,但他們是群體動物,如果有外物攻擊,他們會群起以攻為守,分泌蟻酸甚至是蜇針。因此即便是看似弱小的螞蟻,也是很多動物所不敢驚擾的。觀察和研究螞蟻們的運動軌跡,似乎比看小男孩漫無目的地踢足球要更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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