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節 東西方貴族的決鬥(2/2)
「作為提出決鬥的一方,兵器的選擇交由他們決定!」帕爾多很大氣地道。
「由我決定?
我可以用大關刀嗎?」
洪熙官心忖著,嘴裡說:「用手槍!」
他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齒一笑道:「手槍殺人快!」
「好,那就用手槍!」帕爾多同意道。
「那麼,你們是用自已的手槍,還是我們提供給你們?」法布雷加斯問道,展示了一批手槍。
「我們自己的!」洪熙官不加思索地道。
「我也用我自己的!」帕爾多說道。
「公證人一共是三位,我算一個,你們各出一位。」法布雷加斯說道。
帕爾多這邊是財政大臣費爾南多侯爵的一個助理胡安先生為公證人,而洪煕官則委派了考斯提特作為公證人。
由法布雷加斯主持,兩邊簽訂協議:
「這是一場公平公正的決鬥,雙方同意距離應為20步,手槍與地面垂直。雙方各就各位,兩人背對背站立,按數數各走十步,即可以自行決定迅速開槍。如果有一方在數數結束前企圖開槍,我們保證立即取消決鬥,並判犯規者失敗。發信號者和位置的選擇均由抽籤決定。我們雙方同意在涉及帕爾多·費爾南多·巴蒙德子爵和洪熙官將軍的光榮決鬥中將遵守上述規定。」
先是洪熙官和帕爾多簽署了他們的名字並按了手印。
三位公證人簽署了他們的名字並按了手印。
見證人則有顏彰和郝思忠和帕爾多子爵的兩個親密朋友,一式兩份,各收藏一份。
一場血色的決鬥即將開始!
決鬥很早就被歷史記載,後來於16世紀的義大利風靡,很快傳播進歐洲其他國家,並隨著歐洲殖民擴張,決鬥引入美洲。長達幾個世紀裡,決鬥以某種法律容忍甚至鼓勵的形式存在於這些國家和地區,有時達到登峰造極和超乎人們想像的瘋狂程度。
例如,在法國,16世紀最後10年和17世紀最初10年,大約10000名貴族優秀分子死於決鬥。
俄國著名詩人普希金就死在決鬥中。
決鬥已經形成了一套約定俗成的莊重儀式,為榮譽而戰,為女人而戰。
決鬥前,公證人一起檢查了雙方的武器,並檢查了他們的衣服,以確保沒有穿上裝甲。
帕爾多的手槍是一把金柄的燧發槍,而洪熙官的手槍則是一把銀色的燧發槍。
胡安和法布雷加斯端詳這把手槍,覺得與眾不同,有種怪異感,不過手槍還是手槍。
決鬥開始!
由抽籤抽到的法布雷加斯來喊數,從一喊到十。
洪煕官與帕爾多先背對背,隨著數數走上了十步,到得第十步的時候,轉身,開槍。
「呯!」
只有一聲槍響,兩人中倒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