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節荷蘭人來了(2/2)
二級也有三層甲板,共配備約90門炮;
三級也就是作戰艦隊中的載重艦,有兩層甲板,共配備64至74門炮。
四級是按折衷方案建造的,配備有50門炮(兩層甲板),稱為巡洋艦。
五六級則有24至40門炮,只配備有一層炮甲板上。這些戰艦比大戰艦更輕便,航速更快,因此適用於襲擊商船,擔負偵察搜索和警戒掩護任務。
後面還跟隨著六條中型帆船,看上去人數不少,頗不好惹的樣子。
他們這是來摘桃子啊!
其實,顏常武與荷蘭人打過交道,向荷蘭人交納了一千兩銀子的稅!
說起來很諷刺,他們腳下的土地叫做台灣,屬於荷蘭人所有!
1624年是台灣歷史上很關鍵的一年,這一年,有「海上馬車夫」滿世界跑的荷蘭人來到台灣地區,他們首先占據了外婆的澎湖彎,在那裡建立了軍事基地。
但澎湖離大陸太近了,明朝的福建巡撫南居益不爽,下令沿海實施戒嚴,要趕走荷蘭人。
於是明軍與荷蘭人開撕,大家你來我往地干起架來,這時關鍵性人物李旦神奇地出現了……
李旦是當時最大的貿易走私業者,抵達澎湖後,先和荷蘭人商定談判條件,再與福建總兵俞咨皋談判,他提出「荷蘭人從澎湖列島撤走,但福建當局應該允許荷蘭人到台灣島貿易」的意見。福建官員很快同意了這個方案,和荷蘭簽訂《明荷議和》,內容是荷蘭退出澎湖列島後,可以占領台灣島,明朝官方沒有異議;荷蘭人可以到中國大陸通商,中國大陸商船也可以到中國台灣、爪哇與荷蘭人交易。
這個戲劇性轉折看似達成了荷蘭人與明朝政府的正式協議,其實根本沒有經過明朝政府的認可,而是福建地方官員為了儘快讓荷蘭人離開澎湖,找李旦說服荷蘭人到台灣,福建地方官員對於荷蘭人占據台灣是聽之任之,在官員們的眼中,台灣是化之之地,沒必要理會,也不想占領。
荷蘭人就以台灣主人自據,在台灣建立政府進行有效管治,但沒做到對全台灣進行有效管治。
當顏常武在台灣北港立足之後,荷蘭人找上門來,要他交稅!
實際上,荷蘭人屬於「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台灣地大人稀,到台灣的荷蘭人少得可憐,土地任他們占也占不了多少,有人來開發,荷蘭人歡迎還來不及。
關鍵是你得交稅!
否則戰艦就打上門來!
為了避免麻煩,顏常武給荷蘭人交了一千兩的稅。
荷蘭人有點文明,顏常武剛剛開發,一窮二白的,對於這些土裡刨食的苦哈哈,忙於貿易賺大錢的荷蘭人很有良心地也不多要,甚至是不在意顏常武的無禮(他連見都沒見荷蘭人,反正以後說顏常武反水荷蘭人的話,他就可以推說是臨時工做的事,送的錢),給錢就走了。
之後,荷蘭人不理不睬顏常武。
豐收在即時,荷蘭人打上門來了,他們想要接收豐收的果實!
是戰是和,嚴峻的問題擺在了顏常武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