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節 有錢好辦事(2/2)
有了足夠的船隻,我東南府就可以為所欲為!
東南亞雖大,我照樣可以壓制各方勢力;
我可以快速地運輸新移民到來東南亞;
我可以用來加快東南亞各島之間的人員往來和經濟貿易!
1639年的夏天,東南府爪哇造船廠下水了新一級的戰列艦,足足有76門火炮的「東南亞級」!
它的火炮配置為30門32磅炮,30門24磅炮,16門9磅炮,平均排水量1800噸,定員700人。
對比一下,東南府目前主力戰艦「南海級」共有火炮70門,其中24磅炮/26門,18磅/26門,12磅/6門,6磅炮/12門,兩級戰列艦的炮彈總磅數是1824磅VS1236,舊一級少了新一級整整三分之一的火力!
第一艘「東南亞級」戰列艦的下水,盛況空前,人們歡呼雀躍,已經無人再有非分之想!
「東南亞級」戰列艦鎮壓東南亞!
除了戰列艦,更有不計其數的巡航艦日夜不停地巡邏,東南府的統治有如銅牆鐵壁般堅不可摧!
物質上有足夠的保障,制度上也有英明的決策。
針對東南亞海域廣大,還沒有無線電和高速戰艦、飛機的事實,顏大少搬出了「集體領導」。
各大屬地設立「總督」職位,主持當地日常的軍政事務。
當地政務職位有「副總督」和各部門長,均由東南府執政府任命。
當地部隊分兩種,一是中央軍,主要是在執政府里落籍的艦隊和陸軍、陸戰隊部隊;二是守備隊,在當地落籍,守備隊的人員素質、裝備肯定差過正規軍,總督頂多可以影響到守備隊的人事,而中央軍的人事他是插不下手的。
成立「軍政分會」,成員有總督、副總督、重要的部門長、當地中央軍首長等,重要的成員是中央駐地方特派代表,共同決定當地的重大事項,例如重大的的人事變化、財政支出和軍事行動等,進行集體決策。
各部隊首長有統兵權但無出兵令,軍令下達必須是顏常武或者執政府總參謀部,又或者是軍政分會下達軍令。
總督無統兵權,但有出兵令,只是這個命令必須有其餘軍政分會成員的副署,以進行制約。
再有總督頂多兩任十年,駐軍中央軍首長也是兩任,甚至多是一任,既保證他們能夠做點事,又不足以培養出足夠的謀反勢力。
還有許許多多的制度都在為顏大少的統治保駕護航:給軍人們的高薪和福利待遇和教育等、給子民們的福利、獨立的法治、中央巡視組、對新移民、學校學生的教育、對政府官員們進行的政治教育和軍隊設立的政治官員、法治中的反分裂工作組---它的作用就是判斷地方有無分裂的傾向和行動,並進行相應的撲滅行動,在這種高壓下,連說個不字都不成!中央設在各地的情報機構、重要子民的秘密上奏權等等。
象東南府總理陳衷紀了解得越多,不由得佩服到五體投地對顏大少道:「你這樣的嚴密的統治,還有人造反的話,我就服了!」
「不,還是有可能的!」顏常武說道。
「怎麼可能?」陳衷紀問道。
「我沒錢的時候,那麼就有可能造反,所以我一定要有錢,沒錢就去搶!」顏常武說道。
陳衷紀點頭頜首,有錢能使鬼推磨,收買他人忠心算個啥,一旦沒錢,就連親兒子都會反你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