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節刺客(一)(2/2)
幾乎在顏常武遇刺的同時,碼頭區側邊湧出一群挑著籮筐的琉球人,嘴裡叫嚷著「賣魚咧,賣魚!」衝過來,在他們後面,還有一些琉球人也跟著來。
同樣地,在碼頭外的海水裡,也有一條帶篷大艇,有八人划槳,為首有一位琉球人,艇上載了一筺筐的貨物。
無論是岸上和水裡的,前面的籮筐都有幾桶魚露出來,其餘的則用布蓋著籮筐,似乎是想把魚獲賣給明人的樣子。
說實在話,外來船隻每到一個港口,那些賣漁老手都會湊上前去賣魚給外來船,司空見慣。
但是!
東南府嚴格軍令,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現時艦隊處於警戒狀態,近前者格殺勿論!
軍官一聲號令,陸戰隊員們的上膛火槍朝天,隨時準備擊發!
此時琉球官差頭目尖叫一聲道:「倭人!」
這個頭目叫做章十二,家族中排行十二,他沒有名字,因為他是低級人士,除非他將來登上高位(介個幾乎不可能,因為他出身太低),才會取名。
章十二一向在碼頭討活,哪不知道有什麼漁民來往,前面的確是漁民,後面的大隊人卻不是琉球人。
看他們一臉猥瑣的樣子,還有羅圈腿,營養較好,頭目很清楚對方不是琉球人,是誰,答案呼之欲出。
收了明人的好處,而且明人很和氣,再對比倭人在城裡的作威作福,讓這個章十二不顧一切的示警。
叫出聲來才讓感覺到後怕,同時還有一種痛快。。。平時,哪敢稱他們是倭人!
聽到他的叫喊聲也是一個小頭目,臉上不由狂出了豆大的汗珠,按軍律,他要發號施令,可是看到那些穿著百姓裝束的人,萬一是琉球官差說錯了呢。
那些琉球「百姓」沒有驚慌,還向著碼頭邊逼近。
小頭目高舉的手遲遲不能落下,正在這時,耳邊一把沉穩的聲音道:「開火!」
卻是大軍官顏樂,他也沒怪小頭目,有的責任是軍官來負責的。
轟轟轟!……
火槍打響,隔了三十米的距離,那些「漁民」前面的人倒下了,後面的人嘴裡大叫道:「明人殺琉球人了,大家和他們拼了!」
一邊自籮筐里取出了長長短短的倭刀,瘋狂地撲來!
轟轟轟!……
更猛烈的火槍響起來,那是大艦上的陸戰隊員們給予火力攻擊。
M的你是琉球人,也沒看看你們用什麼兵器,而且有的倭人已經露餡,叫出了倭語。
以布衣去抵擋達姆彈的倭人被打倒了二排,沒死的倭人和受傷沒倒地的倭人依舊衝鋒,當槍響時,他們很聰明地左右騰挪或者矮身閃避槍子兒,槍響過後,他們就直線加速,利用明人裝填之機想儘快衝到明人身邊近戰。
只要給他們近著明人,就用倭刀砍下明人的頭顱,想到這裡,倭倭們以吃奶的力氣疾沖。
但是他們打錯如意算盤了!
明人的槍響一片,連續不斷,要知道,許多人都準備了二把槍!
就連顏樂是校級軍官的,也是四把槍,兩把霰彈槍(鋸短槍管的長槍)和兩把手槍,槍上都有一種保險,只要沒打開,就無法扣板機,哪怕上膛也不怕,一旦要開火,打開保險,扣動板機。
煙霧瀰漫,沖前的倭人盡數倒地!
見明人火力兇猛,倭人余者作鳥獸散。
安全!
但是在近大艦的海面上,也同樣響起了槍聲,還有小炮的轟擊聲,一片喧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