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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節 史鄉長的進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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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前明式的官員,對於地方官員執政,必須依法依規。

官員們能說什麼話,不能說什麼話和官員們能做什麼事,不能做什麼都有章程。

例如史可法拿到手的三千元,屬於特事特辦,他拿著這筆錢,在旭日城裡支出,開有單據即可。

但到達鄉里,餘款就要繳交財政辦,支出必須有見證。

再有「公示欄」,東南府的政策,鄉里的事務,大大小小,都要公示,支出如不涉及機密,也要公示!

鄉辦學校、醫院、供銷社等福利設施建立起來,為鄉民們提供服務。

鄉里建設有啟動資金,用來建立衛生、給水系統,修路什麼的,按章程辦事,按部就班。

天下一同!東南府的地盤,皆按領袖主導,行政部門制定的詳細方案施政。

史可法陷入了緊張的工作中,但不同的是,他有助手幫他一臂之力,他主要作出規範,然後指導、督促實施。

他那個鄉府的人員還沒有配齊,但大伙兒的幹勁很大,及時地將一個鄉的規模給撐起來了。

供銷社開業了,裡面有各種農具擺設、各種合用的物品,供新移民選用。

明碼標價,寫明了物價局規定,不得隨便提價!

顏氏何許人也,他很清楚海島經濟要是讓物價飆升,那還得了!

醫院展開工作,為大家看病療診,並且提供出診業務,講究服務。

學校已經開始打

史可法與經濟辦的兩名專業人員到處勘探地形,作出農田水利的規劃。

峇里島分雨季和旱季,雨季為10月至次年3月,他們到達的時候正好是雨季的尾巴,時間不等人,民眾皆斬樹除草,開展拓荒工作。

依史可法的看法,所謂開發不外乎三件事:

一是管治奠基,即鄉府體系的建立;

二是百姓田地的拓荒;

三是公用事業如道路,水利、供水、衛生等的建設。

別人有分工,身為鄉長,則要三管齊下!

待到雨季結束,史可法與民眾展開了轟轟烈烈的大開發!

他們排除積水,填平沼澤,平整土地、建房修渠。

在新溪的上游適宜的地方,人們修建水庫,有縣城來的技術人員指導大家建立簡易水壩及修引水渠。

縣裡撥有建築物資水泥、鋼筋下來,得自己去運,史可法不顧年紀大了,親自出馬到縣城收物資。

讓他吃驚的是物資沒有「漂沒」,帳面多少,實到多少。

在以後的歲月里,他發現上級下撥的物資與資金都不打折扣,沒有漂沒和挪用,原來監察部門盯得非常嚴,誰敢上下其手,一概追究責任!

有了物資,人們勤奮工作,所有人員齊上陣,就連鄉府也只留必要工作人員,大家參與建水庫,僅用了一個月,一個簡易水壩就完工啦!

雖然快,但並不差,水泥的標號高,非常堅固。

監察部門盯得確實嚴,有突擊檢查和完工後的驗收,人員除了監察部門,還有專業人員、臨時抽調來的人員一道檢查。

以後的歲月里,少不得與監察部門打交道。

儘管監察人員的權利很大,但他們也有嚴格的法紀約束,不可越雷池一步。

水庫有了,就建引水渠,引水到各處田地,而土地分配是抽籤看運氣,分好土地後燒荒,人們砍下能用的樹木收起來,有經驗的農戶自行其事,沒經驗的民眾則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建田。

用木頭搭建家園,許多人在以前是睡帳篷,現在總算有了個家。

東方官府素來管天管地,從一開始對家居進行約束,例如家禽不散養,大牲畜有自己的棚,人畜不混雜,垃圾回收填埋等。

做好衛生防疫措施,人人講衛生,家家搞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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