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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8節 制度大改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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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給事中與都察院各道監察御史統稱「科道官」。

《明史·職官志一》:「凡京營操練,統以文武大臣,皆科道官巡視之。

給事中之職守為侍從皇帝,推舉人才,糾劾官吏,督察六部,封駁制敕和章奏,評議政事,隨時諫言。

都察院,置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和監察御史等官。其職守為糾察內外百司之官,在京受命巡視,在外巡按地方,監督州縣,考課官吏,糾劾違法行為,整肅風紀。科道官職司風紀督察,諫設議政,事關吏治,故有明一代,對科道官的選拔、考核、遷轉非常重視。

科道官員有風聞奏事之權,以王安石的解釋為準:「許風聞言事者,不問其言所從來,又不責言之必實。若他人言不實,即得誣告及上書詐不實之罪。諫官、御史則雖失實,亦不加罪,此是許風聞言事。」

風聞奏事之權利很吊,就是我是科道官員,想告你就告你,告錯了沒有責任!

當然,也不會沒有責任,如果多次彈劾官員都錯了,這個科道官員很快就會被去職了,畢竟權利不是兒戲。

科道官員手握天憲,監察朝政,有其積極的意義。

但到明末,科道官員成為黨爭的急先鋒,利用參與「京察」之機,達到打擊政敵的目的。

尤其是東林黨,他們成不了事,也能夠利用科道官員讓別人也成不了事。

明末黨爭之激烈,空前少見!

當初設計科道官員的位置,讓他們位卑權大,用來制衡朝中大佬,一個小小的御史、給事中,能夠逼著內閣大學士、六部尚書上前聽參,讓大佬們痛苦不堪。

你有給事中和御史,我就沒有?

你來參我,我不會參你?

大家狗咬狗,天天咬,朝堂熱鬧無比,實際上一事無成。

於是明末政局,亦如大江決絕,一潰千里,難以收拾。

東南公顏常武看到這樣的情況,決意取消科道官員「風聞奏事」的權利,亦即是說,彈劾可以,但要有實錘,如屬誣告,責任自負!

他坐於明堂,對諸官侃侃而談地道:「掌握諫言、參劾大權的科道官員常常成為黨爭拉攏的對象,以實現黨同伐異、攻擊政敵的目的。這種以敵人之是為非、以敵人之非為是的作風,很明顯會讓決策者真偽莫辨,讓政治信息失真、失靈,上下壅蔽的現象就會危害朝廷的統治。」

「以先皇為例,黨爭之激烈,讓先皇甚至感覺到舉朝皆奸臣、悖臣的地步,他還能用什麼大臣,還敢用什麼臣子!」

「當然,廢除科道官員『風聞奏事』的權利,亦會帶來科道官員不敢說話,但現在國家處於危難之中,多做事,少空談!」

「要做事情,寧可做錯,至少我們知錯就改,好過不做!」

「科道官員事事掣肘,就連皇帝都是寸步難行,豈可容忍!」顏常武露出了真實用意道,勞資才不會自找不自在。

最後他來了個一錘定音道:「廢除風聞奏事權利,我意已決!」

對於如何監督官員,顏常武拿出了一個大臣們覺得新鮮的舉措:「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

「具體而言,就是說官員把自己的財產申報,向社會公開,由監察部門審查和接受社會監督!」

他臉露笑容地道:「從本國公開始吧!」

「每年收入三千兩銀子,擁有國公府一座,別園一座,總財產為十一萬兩銀子!」顏常武首先說出自己的財產收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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