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2節 大神神像事件之罪名(1/2)
科普一下,土耳其官制,「大維齊爾」相當於宰相,可代替蘇丹出任元帥,其下還有「維齊爾」作為副手。
「帕夏」官銜本來獨指軍事高官,但後來卻可用於任何高級官員以及法庭要求授予的非官方人民,貝拉貝伊(一般統治長官)及瓦利(普通的長官)均可獲得帕夏稱號。。
貝勒貝伊:官職名稱,奧斯曼帝國省一級行政單位的長官。
桑賈克貝伊:官職名稱,奧斯曼帝國州縣一級行政單位的長官。
阿賴貝伊:官職名稱,奧斯曼帝國村鎮一級基層單位的長官。
法里斯官職是桑賈克貝伊,負責管轄法澳港城,他四十多歲,上任之前是個瘦高個子,現在則成了肥頭豬腦一般,走路還在喘三喘的,沒辦法,錢太多,吃用太好!
眼下在他的衙門辦公室里,他正召集助手們商量對策,準備應付伊斯坦堡派來的高級檢查團。
「來者不善哪!」法里斯喝著上好中國洞庭湖碧螺春,那是可以降火的綠茶,喝下去卻還是覺得煩悶!
「他們要檢查宗教事物,說有人瀆神;還要檢查港口帳目,說有人貪贓枉法。」法里斯嘖嘖道。
至於他的三個助手是「塔什」,即頭目的意思,分別叫做麥克尼、伊爾法尼和阿西木,心忖道「瀆神」,那是肯定的,只要開展貿易,就有信奉不同神靈的人來,得允許他們信奉自由,否則乾脆關閉貿易,互不往來最好。
既要賺外來人的錢,又要外來人聽話,嘿,你行你上啊!
君不見上面與紅毛番起貿易爭執,人家乾脆另闢蹊徑,做起海上貿易來,不讓你賺錢!
貪贓枉法?
就算想個人不貪,也得向那些維齊爾、帕夏們上貢啊,收到的錢,很大部分進貢給上層那幫道貌岸然的傢伙的。
「……還有檢查民事,嘿嘿,說有人站在華人這一邊,壓制同教的兄弟,我們不管他們,結果告到了伊斯坦堡!」法里斯大人激動地敲打著桌子,震到桌上東西和他臉上肥肉一起抖動。
他充滿憤怒地道:「那些商人,以次充優,華人要一船上好的椰棗,他們就運來了一船劣質貨,餵牲畜都不要的,硬壓著華人收貨,還亮出彎刀威脅華人!」
華人自然是不依的,他們走官方程序,法里斯判決華人不必收貨,更不用給錢,於是椰棗全爛掉,沒銷路。
那些商人不服,上告到伊斯坦堡,說法里斯胳膊不向內而向外拐,夥同華人一起欺壓同教兄弟!
這罪名大矣,但法里斯也是滿腔委屈,他真要是幫了那些商人,是的,商人有彎刀,可是華人有炮艦!
他們的炮艦打上門來,封鎖港口,貿易中斷,這事情華人是做得出來的!
對於遠方的那位中華領袖,法里斯充滿敬畏,他知曉事理,知道大人物們最愛的是臉面,打了他的臉,他會不還回來?
沒錢了,那些維齊爾呀、帕夏呀統統叫起來。
跳得最高的是帝國宮廷!
他們沒有稅收支持他們窮奢極欲的生活,沒有了中華好貨,怎麼過活?
到時等華人炮艦在海外一擺,得,法里斯完全能想像到自己會有一個什麼樣的罪名:擅開邊畔,撤職查辦!
這件事,他覺得他做得不錯,為的是一個「理」字,也不全是「理」字,關鍵是,華人手裡有槍炮,所以華人就有理。
換作是印度人來試試,根本不用自家的那些商人亮出彎刀,法里斯大人百分百判決印度人必須照價給錢!
明擺著是伊斯坦堡宮廷政治內鬥,他們大神打架,小鬼遭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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