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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偶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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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神的信眾越來越少,神火無法補充以致熄滅,最終導致諸神黃昏。

當然,在人格神的神力、神火、神格、神職四大元素中,並沒有李昂所擁有的神性火花。

按照李昂查閱的神秘學典籍推測,神性火花,應該算是神火的一種。

「難道我是神?」

李昂對此的猜測,就是自己在事實上已經成為了擁有神力、但尚未徹底凝聚神火的半神或是准神。

只是由於這火花過於微弱,甚至都不能稱之為神火。

按照「聚合性」與「唯一性」這兩條原則,准神和半神,在同一神職的高級神祇看來,基本等同於一盤美味無比的佳肴,

高等神祇可以發起神戰,剝奪走准神身上的神火與神力。

「神火的點燃,需要大量的神力。而凝聚神力,則需要眾多的虔誠信眾。」

根據神秘學典籍上的說法,信眾的數量越多,規模越大,虔誠等級越高,則神力積攢的速度越快。

一些神祇會鼓勵信眾建立據點,宣揚神祇自身,擴大神力籠罩範圍。必要時,神祇還會降下神跡,令信眾更加虔誠。

這一流程乍看上去沒有什麼問題,

但,時代變了。

位於自動化寵物飼養箱中的李昂搖了搖頭,「這年頭又不是黑暗時代,哪來那麼多具有高等智慧的生命,對神祇進行崇拜。

連馴鹿神自己,都因為缺少信眾,而陷入昏迷死亡。」

某種程度上,這個年代最有機會凝聚神力、點燃神火的,反而是那些受到萬千人崇拜的偶像愛豆——偶像所擁有的粉絲團體,在規模上完爆黑暗世代的神祇,粉絲的忠誠度上,也遠遠不是那些遠古愚民可以比的。

可惜,李昂自己的顏值水平,只能算是平平無奇,歌喉也沒有特殊之處,當不了偶像歌手。

他化完妝之後的顏值氣質倒是相當能打,但,這個年頭,又不是長得帥、唱歌好聽就一定能火,

君不見那麼多沒什麼本事只會唱口水歌的偶像火遍大江南北,反而一些專心搞音樂的人籍籍無名。

就算李昂依靠玩家身份,混成了小火一把的偶像,這中間需要耗費的時間精力,以及對自身身份的保密,也麻煩到不行。

為了封神,李昂決定成為偶像的戲碼,看來是沒可能上演了。

「那麼問題來了,除了當偶像之外,上哪裡找一批擁有高等智能,而且願意無條件崇拜我的智慧生命呢...」

李昂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什麼頭緒,只好轉頭對蜂群繼續進行兵器改造。

有了蠕蟲的經驗,此次改造順風順水,很快,五隻蜂王就已改造完畢,一批新的蜂卵也在孕育之中。

藤蔓的存在,使得李昂可以直接通過蜂王,精準控制蜂群,不用再自己釋放信息素了。

這倒是方便的很。

「至於同一神職內神祇的問題...諸神黃昏已經過去了這麼久,應該沒有殘存下來、沼澤相關神職的神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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