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火柴姑娘(43)(2/2)
「不過,最好在外面割腕,不然弄髒家裡,我還得打掃,而且也不吉利。」
「你……」
吉姆已經被氣的渾身發顫了:
「你這個女人,你瘋了嗎?」
「對,我瘋了,所以你還是簽了吧,如果我真瘋了,殺人也不犯法,那我肯定會在進精神病院前,用一百種手段活活折磨你,讓你生不如死!」
麗貝卡笑眯眯的回應著他的怒氣。
吉姆氣的說不出話,他只能無力而憤怒的瞪著她。
麗貝卡把筆重新遞給他:
「簽吧,不然今晚我就瘋給你看,反正你現在渾身是傷,也跑不到哪兒去。」
吉姆聽的出來,她是認真的,如果此刻自己再拒絕,她肯定會殺死他的。
所以,他只是又短暫猶豫了幾秒,握筆簽下了名字。
和錢財相比,還是命重要。
更何況,只要他安全度過了今晚,他可以去報警,讓警察把她抓起來。
看著吉姆心不甘情不願的含恨簽下名字,麗貝卡心情很好的協議疊整齊放進口袋裡,而後,餘光瞥了他一眼,知道他的小心思:
「別想著報警,我是在政府工作的,人際關係比你好。」
言外之意,警局不可能抓得了她。
「你別太囂張了,這是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