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國際代言(2/2)
這次找上門來主要是談男裝部分的代言,要知道在這之前,南波萬還沒有找過華夏人當代言人。
如果談判成功,李哲將成為南波萬的第一個華夏本土代言人,這對於李哲來說也是一種加分,這個合作算是互惠互利吧。
按理說,考慮到代言人對品牌也有影響,一般不會直接選擇代言人,一般會從品牌摯友開始。
明星於品牌合作一般有三種類型,品牌代言人、品牌形象大使、品牌摯友,雖然沒有明確的劃分這三者之間的重要程度,但是普遍認為代言人大於形象大使大於品牌摯友,這是從合作的深入程度出發的。
品牌代言人是和品牌關係最密切的,代言人與品牌的形象、調性、市場與目標人群都息息相關。大部分情況下,品牌代言人的形象會相應出現在品牌GG和重大活動中。品牌代言人有地域性之分,有全球代言人、亞太區代言人、國家區代言人等頭銜。
其實品牌代言人不僅在地域層面上有區別,也有全線產品或系列產品的劃分,雙方的合作內容會因為不同的代言而有所區別。
品牌形象大使是指與企業、機構、事業單位、政府的相關組織進行合作。依託大使本人較強的社會影響力與人格魅力為所代言的單位或者活動開展相關的推廣宣傳工作。
品牌大使與品牌代言人在大部分情況下是各司其責,他們更多以自身的社會影響力與人格魅力為品牌針對不同的地區,開展相關的推廣宣傳工作。品牌大使還包括品牌推廣大使、品牌形象大使等等頭銜,而這就需要以品牌與明星之間的合作內容來區別。
品牌摯友算是明星和品牌合作的最簡單的階段,屬於入門級的。當然有很多明星跨過入門級和進階級別直接奔向終極代言人,李哲就是這個例子。
品牌摯友的一大作用就是「帶貨」!通俗來說,帶有品牌摯友頭銜的明星會攜帶品牌的產品出席各類宣傳活動,通過明星本身的影響力達到品牌曝光。
大部分情況下,帶有品牌摯友頭銜的明星會攜帶品牌的產品出席各類宣傳活動,品牌通過明星本身的影響力達到品牌曝光,明星也藉助品牌光環來增加人氣,是一種雙方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
現在南波萬有意向選擇李哲來當這個品牌代言人,可想而知對李哲抱又多大的期望了,可能也是看中了他的影響力吧。
李哲曾經有一部電視劇不僅火遍了全國,還捎帶火到了華夏周邊地區,在歐美也有一定的知名度。
雖然李哲很少去國外跑行程,但是他國外確實有不少知道他的人。
「我會儘量的促成這一次合作,這對於我們來說也是一種幫助。」吳笑笑道。
吳笑笑現在也頗有女強人的氣度了,說話都自信了很多,主要是她所處的位置讓她變的有底氣了很多,以前李哲名氣不大的時候她或許需要小心翼翼的做事,可是現在李哲的名氣大了,她也沒有必要束手束腳了,當然不是說她可以肆意妄為,只是沒有必要去做求爺爺告奶奶的事情了,也不必要做太多的忍讓。
人有了底氣自然會變,就拿一個國家來說,弱小的時候需要隱忍,可是當她強大了,別人再耀武揚威也就不好使了,該出手時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