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簽合約(2/2)
有科學家發現經常出去看世界的孩子,成功的機率往往比其他人要大很多。
為了研究為什麼經常出去旅行的孩子在成年後更容易成功,科學家們做了大量的調查論證,科學家們得出結論:經常出去看世界的孩子,家裡通常比較有錢。
可能也是因為李哲有錢了吧。
他現在即使不幹活,依然會有收入。
發布的視頻播放增加,他會得到收入。歌曲的下載量增加,他也會得到收入。
有錢的人更有勇氣,這點應該沒人會質疑吧。
當然,有人會說窮人膽子更大,光腳不怕穿鞋,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但是也得看幹什麼了。
在目前李哲這樣的狀況,有錢之後確實給了他一些底氣。
江緣選了一家檔次不低的茶樓,環境優雅,定了一個包廂,畢竟是公眾人物,在人多的地方並不合適。
而且兩人是來談合同的,訂包廂更加好。
談事情選包廂,這是比較合理的選擇,怕遇見熟人,怕隔牆有耳。
李哲好久沒吃過早茶了,他雖然是粵省人,卻不是省城人,沒有喝早茶的習慣,而且那種事情是留給有時間、有閒情逸緻的人去的。
即使是前世,李哲家裡條件雖說不窮,但也不富裕,早餐經常是在家裡吃的。
早點味道不錯,李哲也是託了江緣的福了,吃的差不多了,江緣把擬好的合同給李哲看。
沒想到她竟然早有準備,昨晚她說會讓自己滿意的,李哲倒是滿懷期待的看了起來,現階段,他確實比較在意能得到多少利益。
他有點小錢,但是不會嫌多,應該也沒有誰會嫌錢多吧。
李哲認真的看著合同,江緣也沒有打擾。
合同內容其實很簡單。
江緣用二十萬買李哲這首歌曲的使用權,用在她的專輯上,她也可以一直唱這首歌而不需要向李哲支付任何費用,然後李哲的曲和詞都能收到歌曲發布之後相關的版稅收益。
不管歌曲使用在什麼地方,例如KTV、彩鈴、影視插曲,李哲都可以得到屬於他的那份版稅,當然這份版稅沒有他自己單獨發表時候那麼多,江緣會分去部分利益,作為一個當紅歌手,她能得到的利益自然會比李哲多的多,不僅僅是錢,還有名氣。
合同其實很合理,李哲也很滿意。
江緣好像想問什麼,李哲也猜的到。
「所有版權都在我手上,你放心,也註冊了,這是之前寫好的歌。」李哲道。
江緣的擔心也是正常的,歌曲可是很重視版權的,如果李哲沒有歌曲的版權,那他簽了合約也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謝謝你,李哲,我們唱歌的人,就怕別人說沒有好的作品。」江緣道。
這倒是實話,拿的出手的作品非常重要,有人憑藉一首歌曲能啃老本到退出娛樂圈。
現在有些唱歌的網紅也開始發表自己的歌曲,這就說明了有自己作品的重要性,不然人家介紹你的時候都不知道怎麼介紹好。
代表作,代表作,代表作。
「合作愉快。」李哲笑道。
「合作愉快,謝謝你,李哲。」江緣衷心道。
「你太客氣了,江緣。」李哲趕緊擺擺手。
合約簽完了,也就沒什麼好聊的了,大家的目的都達到了,而且誰都不是閒人,同時相互之間也不了解,沒有什麼話題。
各自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