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廣告體(1/2)
《部落衝突》這個遊戲出來的比較慢,從決定要製作到上線用的時間花了半年的時間,這要不斷的完善遊戲的穩定性、平衡性,而在上線之前還要進行內測。
內測的名額基本上都是曙光會員,因為玩家花了時間在玩,所以這個內測是不刪檔的,在內測完成之後就是正式的GG時間了。
作為曙光集團目前最為重視的一個作品,這個宣傳的力度也是空前的,不僅僅是李哲本人在打GG,他還讓旗下的藝人幫忙打GG。
做遊戲是認真的,打GG也是認真的。
之前曙光做的遊戲頂多只能算是讓玩家利用碎片時間來玩,而現在推出的《部落衝突》這個遊戲,有輕微的成癮性,不僅僅是利用碎片時間就能玩好的了。
按照李哲的理解,這個遊戲就像曾經風靡一時的偷菜、停車位差不多,只不過把偷菜變成了攻擊其它部落獲得資源,而這些資源可以升級自己的部落。
想想當年偷菜、停車位的日子就知道了,有人是真的瘋狂,定鬧鐘來偷菜的也不少見。
其實現在手機遊戲的競爭很激烈,曙光遊戲的產品尚且沒有一個是能長久的在手機遊戲前十名的,基本上都是在前期爆發,然後慢慢進入一段比較低迷的時期,當然這些遊戲都是成功的遊戲,只不過玩家不能長久的去玩這個遊戲,會玩膩了,也沒有什麼成癮性。
而且這已經不能說是單機遊戲了,這是一個需要通過網際網路來玩的遊戲,單機只是其中的一種模式而已,真正的精髓還是網際網路。
網路遊戲之所以比單機遊戲要更容易成為流行趨勢,是因為它能通過網絡連接每一個玩家。
人是群居性動物,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他在人類社會中生存,人是需要交流的,也是渴望交流的,而網路遊戲能滿足人們喜歡交流的這一點。
《部落衝突》既然是曙光集團的重點項目,GG投入之大是之前沒有見過的。
李哲親自擔任模特拍攝了一組GG。
GG的內容是這樣的,先是一段部落衝突動畫GG,等GG播放完畢之後,李哲穿了部落衝突中一個民兵角色的打扮對這鏡頭說話。
這個GG分成好幾個版本,李哲的只是其中一個,還有其他人的版本,不僅僅李哲和他旗下的藝人,還有江緣也和組成夫妻推薦團。
「當公司的人第一次找我來說要我拍這個GG,我其實是拒絕的,因為我覺得,你不能讓我來拍啊,這是我做的遊戲啊,我自己做的遊戲,我自己再拍GG宣傳,這不是自賣自誇嘛,這樣觀眾肯定會罵我。
後來公司的人說動了我,他們說既然是我主導而做成的遊戲,那肯定是傾注了很多的心血的,他們也想遊戲能得到大家的喜歡,我想也是,我是跟大家一起努力的,我也不想他們的辛苦白費,同時我又對這個遊戲有信心,而我正好有一定的知名度,拍一個我自己用心做出來的GG也很正常。不僅我玩這個遊戲,我也讓我身邊的朋友一起試玩,大家的反響都挺好,那我就更有信心了。
我肯定是很喜歡這個遊戲的,其實我就是這個遊戲的第一個玩家,暱稱就是我的名字,如果大家也玩這個遊戲,看見我的ID,請來打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