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欲望(2/2)
張毅放假就去磚廠賣苦力,那時候沒有什麼工廠,除了磚廠就是建築工地,一天拼命的拉磚,張毅當時18歲,沒有參加過什麼體力勞動,根本受不了那超越張毅身體極限的勞動量。
有時間拉不動了、有時間拉著撞到哪裡了、有時間拉著翻車了,有一次車上的磚都壓到了張毅身上,張毅當時都麻木了,掙扎著爬起來繼續工作。
直到晚上回家一看,上衣有一大片居然粘在了身上全都是血,張毅眼睛滿是淚水,咬緊牙關將衣服撕了下來,衣服上面的血已經乾枯,根本就看不到了本來的顏色。
張毅怕爸爸媽媽擔心,用鹽水將傷口清洗了一下,痛的讓張毅再一次留下了淚水,咬著牙用紗布把整個腰綁了起來,第二天起床時居然才發現腰痛的要死,想彎一下都難。
累死累活一個月下來,只拿了人家300多塊,拿到了錢的那一刻,張毅還是笑了,不過那笑容裡面怎麼都摸不去那酸楚和悲哀,還有那一滴滴淚水。
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有錢人在奢靡的享受生活的時候,你還在工地搬磚或在工廠加班,有錢人在酒吧和美女醉生夢死的時候,你卻在那個角落舔著傷口流著淚。
生活,何其難!做人,何其難!想著這一切張毅很快就到了那記憶中的老房子的門前,張毅覺得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對於這麼一個家庭來說,錢真的是最需要的。
想起現在我也算有點錢的人了,心裡才好了一點,最少不會看見父親會為了錢而發愁了,也能為家裡解決一點負擔而高興,父母為了省吃儉用,房裡用的都是25W的燈泡。
看上去就和蠟燭的光差不多,根本就看不清什麼東西。記憶中家裡一直到了十年後都還是在用著這25W的燈泡,看著這一切讓張毅越發的想要改變這一切,讓父母住上大房子、有花不完的錢。
說地現實一點,這人活著所追求地東西其實說白了就是三樣,金錢、權利、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