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偶像的簽名(2/2)
林士豪指了一下茶几,「記事本里夾著呢!」
林姿連忙跑過去翻看,還真是趙俊榮的簽名,林姿歡喜的的不得了。
一個簽名而已,至於嗎?
「你遇到他了?在哪裡?」林姿又問。
「在冰鳳凰,我們兩個聊得很投機,還順手幫他的新電影寫了一首插曲,更重要的是,我看在你的面子上,只收了他三萬塊錢!」
「你個混蛋小子怎麼能收我偶像的錢呢?」林姿瞪著林士豪道。
怎麼就不能收了?林士豪委屈啊!那是你偶像又不是我偶像,我們是正常合作啊!
再說是電影的需要,這錢也不是他趙俊榮從自己的腰包里拿,怎麼就不能收了?
「你竟然為了一個男人凶我?」林士豪反問道。
「我還想打你呢!你和我說說,你們都聊了些什麼?」林姿又問道。
「也沒聊什麼,不過下次在見面就有得聊了,我要告訴他我有一個蠻橫不講理的姐姐,特別的凶……」
「你敢!」林姿等著林士豪的眼睛又大了一分。
林士豪笑著起身,要是不等林姿的話,他早就去睡覺了。
「不敢,過幾天冰鳳凰舉辦的音樂交流會他也會去,到時候你就能見到他了。」林士豪笑道。
林姿驚喜的問道:「真的?」
「比珍珠還真,該說的我都說了,我去睡覺了,你陪媽看電視吧!」林士豪笑著離開。
趙俊榮經常在香江工作,京城很少來,如果交流會林姿不去的話,說不定還要等多久才能在見到自己的偶像呢!
這個機會林士豪不想讓林姿錯過,誰讓他是一個好弟弟呢!
而且交流會也是一個機會,林姿同樣不能錯過。
到時候音樂人那麼多,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學習機會。
哪怕就是見見世面也好啊!
林姿需要在這個圈子裡結交朋友,而林士豪需要賺這個圈子的錢,兩人的目的不同,但交流會對兩人來說都非常的重要。
冰鳳凰對於林士豪來說是一個好地方。
不止是他,對於很多的藝人來說,這同樣是一個好地方,大家在一起聊天,喝酒,互相的介紹朋友,介紹工作,人際關係一點點的也就建立起來了。
而且一些導演,唱片公司也喜歡來這裡尋找演員、音樂人。
孫玥玥也樂得當好人,偶爾會幫著互相介紹。
給林士豪介紹趙俊榮也是如此,趙俊榮得到了林士豪的歌曲,第一個感謝肯定是孫玥玥,而不是林士豪,因為是孫玥玥介紹林士豪給他認識的。
同樣,林士豪掙了趙俊榮的錢,也要感謝孫玥玥。
孫玥玥這個好人是當定了。
不然怎麼說她在這個圈子的朋友多,大家願意來捧場呢,因為這樣的人值得大家交。
冰鳳凰就是這樣越來越受明星歡迎,主要還是這個老闆夠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