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終有人買(1/2)
沒有了那個咚咚咚,范若雯就如斷了翅膀,無法在天空飛翔了。
兩人分開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范若雯在這段時間裡一直無法振作起來,她也始終沒有找到那個可以代替董冬冬的人,哪怕只是能夠寫出她喜歡的歌曲也好啊!
無心工作,又沒有好的寫歌人,范若雯頹廢了很久。
反而董冬冬沒有因為分手而向范若雯那般,靈感依舊不斷,他甚至不滿足於自己寫出的歌給別人唱了,而是自己寫自己唱,效果還很好,名氣也越來越大了。
「怎麼?我就那麼不好辨認?還是說……你們都已經把我忘記了?」范若雯問道。
「我只聽過你的歌曲,但卻始終沒有見過你的樣貌。」林士豪解釋了一下。
范若雯點了點頭,又道:「那麼我們互相認識了,可以幫我寫歌了嗎?」
「你給我錢,我當然願意為你效勞,你對歌曲有什麼要求嗎?」林士豪問道。
范若雯想了一下,呃……想了很久,孫玥玥都把錢取回來了,她還沒有想好。
「最好是粵語歌曲,要寫出他的無情,也要寫出我的無奈,還要……」范若雯說到這裡停止了下來。
大家都在看著她,等待著她的下文。
林姿也從台上下來了,大家也都沒有在提高立山的歌曲,因為大家的注意力現在都在林士豪和范若雯的身上。
「好不容易來個大買賣,沒想到會這麼難搞吧?」林姿在一旁小聲說道。
「還有沒有,麻煩快點,我已經有些靈感了。」林士豪說著,當著眾人的面,拿出了魔鏡。
他有個屁的靈感,只不過他有個寶貝而已。
圍觀的人們好是無語,你有靈感就有靈感,有必要當著我們的面臭美嗎?而且……而且你一個男孩子有必要臭美到隨身帶著鏡子的地步嗎?
明明不帥,還偏偏拿著鏡子照個沒完,就連高立山也傻傻的看著說不出話來了。
「要寫出是他糾纏我,要寫出我對他已經死心了。」
也不知道範若雯是有多麼的恨那個董冬冬,張口閉口都是他。
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越是這樣,就越忘不掉對方嗎?真是一個傻子,嘴上說的全是恨,可心裡呢?若是不想,為什麼還要一開口就是他?
「錢難掙,屎難吃啊!」林士豪搖著頭感嘆,然後又問:「還有嗎?沒有我的話我回頭就給你寫歌了。」
「你什麼時候給我?」范若雯道。
「你要是著急的話,三天之內,要是不急的話,一兩周左右。」林士豪故意把時間說的長了一些,給自己留了充足的時間。
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可是范若雯卻有些嫌時間太長了。
「那就三天之內,一會我把電話號給你,寫好了之後給我打電話。」
范若雯找林士豪寫歌,賭氣是最大的原因,她想告訴所有人,她沒有了董冬冬會活的更好,沒有了他的歌,她也可以找別人代替。
就是這價錢確實貴了一些。
林士豪要價太狠了,但是大家真的可以和他講價啊!
「還有哪位哥哥姐姐需要歌曲嗎?影視劇的主題曲、插曲、片尾曲都可以哦!」林士豪還在賣力的吆喝著。
買賣做到他這種地步,就連林姿都和他保持了一定的距離。
可是除了范若雯因為賭氣買了一首歌外,沒有人在來找林士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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