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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錄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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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寬這頭迫不及待的要與mi來一場生死決鬥,而林士豪卻對此事毫不在意。

這場決鬥在林士豪的心中,已經有了分曉。

現在更讓林士豪關心的還是寫給林姿的那兩首歌。

林士豪好奇的打量著錄音棚,這裡的一切對與林士豪來說充滿了新鮮感。

林姿是這裡的常客了,每一個人好像都認得她。

好奇的林士豪四處打量著周圍的一切,關於他寫的那兩首歌需要什麼樂器來伴奏,林士豪已經通過魔鏡整理了出來,並交給了林姿。

他對樂器並不了解,對音樂更是白痴,但是林士豪有一顆積極向上的心,他是抱著學習的態度來的。

02年,對於歌手來說正處於尷尬階段,盜版猖獗,不管是磁帶,或是光碟,只要正版出現在市場,盜版緊跟著隨之而來,防不勝防。

網絡更是混亂,供應免費下載的網站到處都是。

靠銷量賺錢越發的艱難,唯一支撐著歌手的就是成名後的商業活動。

林士豪突然想到了還有一個賺錢途徑,那就是手機彩鈴。

不過這項功能還不被大家所熟知,使用者少之又少。

「在想什麼呢?」林姿突然來到林士豪身邊問道,她剛才就看在林士豪傻坐著發呆了,自己都錄製好一會了,他竟然還在發呆,又不是讓你發呆來了,多少給一些意見啊!

「沒什麼,思考一下你這個職業的現狀。」林士豪笑道。

林姿坐在了林士豪旁邊,然後道:「現在這個時代難混啊,要不是理想支撐著我,恐怕在一開始我就會放棄了,這行太吃錢了,現在還不掙錢。」

「快到掙錢的時候了,在忍忍吧。」林士豪輕聲道,他指的是彩鈴業務。

剛才用魔鏡查了一下,彩鈴已經出現在了這個世界,不過用戶連三十萬都沒有達到。

十幾億的人口數量,三十萬用戶都沒有達到,這說明這項業務還不成熟,還不被人所接受,這需要時間。

可能要等到03年以後,這項功能才能突破千萬或是突破億。

林姿當然聽不懂林士豪在說些什麼了。

「錢夠嗎?」林士豪又問。

林姿一聽這話,立刻垂頭喪氣了。

歌曲的錄製,再到發行,所需花費的金錢可不是小數目,要不是有一個有錢的老爹,林姿恐怕早就破產了。

「看來只能找咱爸了。」林姿說道:「萬事開頭難,只要這一次我成名了,以後姐就能養你了。」

林士豪笑出了聲,「有了錢不要瞎花,也不要胡亂的投資,聽老弟一句話,咱就買房,就在京城買。」

02年的房價還沒有那麼誇張,也沒有那麼多的限制,現在購買,以後肯定發。

其實林士豪挺想勸林大寬改行幹這個,一本萬利的買賣,可是讓林大寬放棄kk林士豪又捨不得,確實很難讓人取捨的選擇。

「姐要那麼多房幹嘛?」林姿也跟著笑了起來,然後又道:「好了,不要瞎說了,姐要錄歌了,一會給點意見。」

林姿的歌喉沒的說,如果不是她不願意寄人籬下,投奔一些較大的唱片公司也不是問題。

要身材有身材,要容貌有容貌,嗓子也不錯,如果林士豪是老闆,肯定會培養這樣的人。

林士豪手持魔鏡,細細的聽著林姿的歌聲。

「也許放棄~才能靠近你~不在見你~你才會把我記起~」

聽著歌的林士豪緩緩的閉上了眼睛,林姿很適合這首歌,因為她的聲音中有幾分不屬於她年紀的故事感。

仿佛經歷了許多,不用任何的技巧,就能讓人察覺出她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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