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科幻小說 > 維度侵蝕者 > 第1240章 東西我想要,錢我又不想給

第1240章 東西我想要,錢我又不想給(1/2)

目錄

在聽完對方的介紹後,浪就已經知曉本次交易天平對面的『等價物』是怎麼回事?

這件手甲,便是海鬥士所持有的【鱗衣】了,在位格與質量上足以對標【黃金聖衣】。但因為數量只有【7】,遠小於【12】的緣故,綜合實力大幅落後與雅典娜陣營,狠狠丟了波塞冬的老臉。

【鱗衣】自然是好東西,但問題在於,它區區一件【手甲】與自己的【羊皮卷】嚴重不等價!

首先,『海鬥士』對于波塞冬而言,僅僅是手下的高級雜魚。雖然湊齊7套後,的確可以通過『套裝模式』合成出【波塞冬】概念。

但這個【海皇】他並不原汁原味,僅能理解成『原始.波塞冬』這個【神魔概念】的一面,而且還是比較弱小的那種。

若【波塞冬】這尊神魔的【神之墓】可達到5階,那麼通過【鱗衣×7】所挖掘出的【波塞冬遺蹟】,頂多只有4階,介乎於【碎片】到【領地】之間。

如果波塞冬還活著,那麼白浪最多也只是篡奪了對方一具『神靈分身』。不過白浪猜測,這份【海皇遺蹟】的最終形態,很可能一套屬於【波塞冬】的【神衣】,某種程度上=【海皇】。

只不過由於這組『套裝墳墓(×7)』的完成度過高,且自成系統(鱗衣系統),在入手後可以切斷與【原始.波塞冬(神墓)】的連接,最終徹底污染(篡奪)成自己的形狀,變成一套小型【白海皇.墳冢】。

但是問題來了,只區區一件【手甲】,可遠遠比不上【次級.波塞冬.七合一套裝】。1/7的陰間房產鑰匙,距離湊齊並過戶,可是差了十萬八千里。

反觀自己手中的【羊皮卷.48號技師】。對方的『神魔本源(陰間咖位)』必然遜色於【次級.波塞冬】,但也不是區區【海鬥士遺蹟(×1)】可以比擬的。

更重要的一點,他這份羊皮卷是樂園開局提供的『氪金道具』,在征服【48號技師房間】後,必然完美繼承全部遺產,直接被樂園認定為【世界碎片】。

這是『博弈模式』給的保底獎勵。至於最終經營破產,還是被人破門抄家?那是自身水平問題。

反觀這份【手甲】,哪怕他打穿了對應遺蹟,也必然得不到『碎片』。而且一件鱗衣,就真的不能拆分出好幾份,賣給多家?讓一群缺少『遺蹟』的契約者相互爭奪這處『遺蹟』呢?

無論海鬥士還是聖鬥士,『聖衣』不都是一群人打出狗腦子後,由最瘋癲的那條來繼承嗎?只是單純找到對應『遺蹟』,也未必就是唯一的戶主。

「兄弟,你這交易特麼的不保熟啊!」

雖然嘴巴上還在試圖與對方講道理,但白浪的腦子已經在想別的了。

比如這【鱗衣手甲】雖然垃圾,賣的貴了些,但他還是好想要啊!

比起某不認識的48號技師,還是波塞冬更配自己。哪怕最終也只是一座【次級.波塞冬疑冢(墳墓)】,依舊很賺。

尤其七位海鬥士,恰好和自家【七人眾】匹配了。有沒有?有沒有!自【忍刀眾、七武海】後,白浪仿佛又一次看到升級【兔之軍勢】的機會。

千載難逢,這就是緣分啊!豈能眼睜睜錯過?但是!我不想花錢買,又想要。誰來給我想個好辦法?

想著想著,浪看向對方的眼神逐漸變得不善起來。

在親身登陸並領略完【水井龍號】帶給自身的體驗後,這名年輕的契約者也突然自信起來。

語氣態度不再像剛開始那樣和氣,反而驚疑出聲:「哦?我們【意面神教】一項公平公正有口皆碑,怎麼可能不等價呢?閣下這是在污衊我們嗎?」

白浪:「既然如此,那我決定放棄這筆交易。」

年輕人點頭表示同意:「完全可以理解。那麼請將【手甲】歸還,並支付我們往返的費用。」

???

白浪一臉驚訝,我憑本事拿到手的『垃圾遺蹟鑰匙』,憑什麼要還給你?他手中依舊攥著木盒,並沒急著交還,反而詢問其費用:「路費多少錢?」

「不多,閣下手中那份【羊皮卷】價格剛好。」

!!!

白浪這次直接瞪大了眼睛,一臉不可思議的看向對方:「你他媽黑吃黑?!」伱們怎能如此無恥?信譽呢?道德呢?口碑呢?!

「此言差矣,這的的確確是一筆公平的交易。你放棄交換,所以將【手甲】返還。你支付運費,以【羊皮卷】抵債。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哪裡黑了?」

白浪好奇道:「那我若是同意交易呢?」

年輕人認真回答:「那就是另一場交易了。閣下請先交付運費,退還【手甲】,然後以新的等價物進行交易。」

啪啪啪!

白浪鼓起掌來,為對方有理有據的交易邏輯進行喝彩:「還真TM有道理啊!」

此時,他所處的海域,已經被無形的神魔之力籠罩封鎖。對面那艘三層大船上,配備了遠超【龍井】的船載墳冢,可以理解成【飛面神】的分基地,至少入了9品(三階)。

也就是說,對面這群契約者,最高可自由釋放三階強度的力量,不受任何限制。此外,還有一尊打入本土世界的【神魔】在全程支持,刷buff,營造主場壓制。

白浪的【水井龍魚樂園號】雖然也成功打入世界內部,與【源力海】建立能量通道,但只支持2階強度,流量還很有限。

此刻一強一弱兩做【墳墓】懟在一起,正應了【斗墳大陸】的核心主題。接著墳墓壓制一個階位,三個品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